首页 > 中国财经 > 区域经济 > 云南应充分利用低丘缓坡探索山地城镇化新模式

云南应充分利用低丘缓坡探索山地城镇化新模式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3年06月09日08:21分类:区域经济

新华08网昆明6月8日电(记者李达 陶俊洁 吉哲鹏)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坝区优质耕地减少势头迅猛,耕地保护形势日趋严峻。在这样的格局下,云南走出了以“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道路。在正于此间举行的首届中国-南亚博览会上,有关专家指出,云南省山多、地形复杂,不可能像东部地区那样推进城镇化进程,应充分利用低丘缓坡,探索山地城镇化新模式。

——云南城镇化建设成绩显著 但存差距和不足

云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城镇化建设,围绕“两强一堡”的战略目标,按照“做强大城市、做优中小城市、做特乡镇、做美农村”和“坚持规划、突出特色、保证质量、注重节约”的要求,大力实施城镇化战略,坚持在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中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

同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大为提高,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70%以上,县以上城市供水能力达到434.87万吨/日,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61.65%。绿化覆盖率和城市绿地率分别达到29.14%和24.68%。小城镇规模断扩大,已从简单的农副产品集散地逐步发展成为非农产业的重要载体,经济职能日益突出,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明显提高。

据了解,2012年7月,云南省审议了《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草案)》。该规划草案指出,云南将构建“大”字形省域空间5条发展主轴,远期形成以“一区、一带、五群、十廊”为主体构架的点线面相结合的总体空间结构,2015年城镇化水平力争达到45%,2030年力争达到65%。

云南城镇化建设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城镇化水平偏低,相当于全国10年前的平均水平;第二,城镇发展布局不平衡,东部多西部少;第三,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县市级投入不足;第四,工业化落后于城镇化要求,产业支撑乏力等。

——城镇化进程体现云南特色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和自兴介绍,截至2012年初云南省坝区已有30%被建设占用,耕地保护形势十分严峻。而另一方面,全省8度到25度的低丘缓坡土地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7.3%,宜建山坡地空间巨大。

云南省提出切实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多用坡地、荒地搞建设,谋划“山水田园一幅画,城镇村落一体化,城镇朝着山坡走,田地留给子孙耕”的城乡统筹发展新模式,按照“守住红线、统筹城乡、城镇上山、农民进城”的总体要求,努力实现土地高效利用和城镇化科学发展,探索出“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的云南特色城镇化道路。

目前,通过扎实开展工作,云南已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第一,建设用地摊大饼式向坝区耕地扩张的势头得到遏制,优质耕地被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得到严格保护。

第二,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原则,通过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建设开发、农用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得到统筹协调。

第三,各地积极探索山地开发建设投融资平台,多渠道筹措资金,变征地为造地,农民利益得到切实维护。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与保护群众利益实现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原则上将现有坝区耕地的80%以上以及山区连片面积较大的梯田等优质耕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

此外,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人行昆明中心支行联合下发了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按照所在区域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20倍征收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专项用于基本农田保护、适建山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前期开发等。省国土厅、住建厅、林业厅加强部门联动,联发了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利用报批办法。

[责任编辑:王钦炜]

分享到:

视觉焦点

  • 菲律宾:防疫降级
  • 坐上火车看老挝
  • 吉隆坡日出
  • 中国疫苗为柬埔寨经济社会活动重启带来信心

关注中国金融信息网

  • 新华财经移动终端微信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