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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领衔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

上海证券报2013年06月18日10:17分类:动向

核心提示: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师日前透露,国土资源部已经出台相关意见,广东“三旧”改造政策将继续执行,并有望在全国逐步推广。值得一提的是,在缓解土地资源日趋紧张的情况下,“三旧”改造不仅能增加用地规模,还能带来更多地增加财政收入,同时带动更多融资。数据显示,去年广州市通过“三旧”改造实现政府土地收益69.42亿元。

广东领衔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 “三旧”改造政策红利将超预期

广东有望成为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的排头兵。

6月17日,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政府召开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会议,国土部部长姜大明表示,“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广东在节约集约用地、'三旧’改造、耕地开发保护等方面先行先试。”

与此同时,在2012年广东先行先试“三旧”改造政策红利“到期”后,广东是否可延续这一政策红利,一直没有明确态度。而上证报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该政策将“确认延续”。

而在广州,记者昨日从广州三旧办获悉,“三旧”改造工作步伐只会加快,旧改提速政策目前只待当地政府“发令枪”。

⊙记者 朱文彬 于祥明○编辑 阮奇

“三旧”改造空间巨大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师日前透露,国土资源部已经出台相关意见,广东“三旧”改造政策将继续执行,并有望在全国逐步推广。同时,广东也将继续以“审批下放、监管加强”作为原则继续探索。据统计,广东省至少有410万亩地可以作为“三旧”改造的土地。

17日,姜大明在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会议上指出,广东省“三旧”改造已取得显著进展,初步形成了节约集约用地特别是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政策体系,并为全国提供了重要借鉴。

姜大明说,节约集约用地是我国基本国情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是破解土地资源瓶颈制约、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并提出深化“三旧”改造探索与创新,全方位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等要求。

2009年2月,国务院正式同意并印发《广东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方案》,广东成为全国唯一试点“三旧”改造的省份,为期三年,2012年成为该项政策红利的最后时限。

就广东是否已经获得延续“三旧”改造政策的问题,记者昨日致电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时得到正式回应:“已经正式确认延续。”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师日前透露,国土资源部已经出台相关意见,广东“三旧”改造政策将继续探索继续执行,并有望在全国逐步推广。同时,广东也将继续以“审批下放、监管加强”作为原则继续探索。

目前,广东正处产业转型升级、城镇化快速推进、基建大项目投资提速的关键时期,土地资源稀缺性日益明显,“三旧”改造政策作用越发明显。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前,广东已经完成“三旧”改造项目2684个,节约土地约6.5万亩。

虽然广东“三旧”改造已经取得巨大成效,但是后期的空间仍然巨大。

据今年4月广东省政府批准并印发的《广东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要求,到2015年,广东要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实施“三旧”改造100万亩。

此外,今年3月,《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正式印发,《规划》表示深入落实“三旧”改造政策。文件称,将根据“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科学评估“三旧”地块的改造成本与发展潜力,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制订城镇更新规划和实施计划,合理确定旧区改造更新的步骤和时序,确保改建一片、成熟一片、稳定一片。同时建立健全“三旧”地块标图建库的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增补和调整“三旧”地块数据。

而据广东省国土厅的数据显示,经广东各地的规划统计,广东省至少有410万亩地可以作为“三旧”改造的土地。这一数字,相当于国家给广东省2006到2020年430多万亩用地指标,几近翻番。

[责任编辑:王钦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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