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划定保税区域促进出口 须防范套利贸易
核心提示:自1990年6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至今,我国已经设立了综合保税区等6类共110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覆盖全国27个省区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对促进外贸发展起着积极作用,但同时,部分企业利用保税区政策进行虚假贸易和骗补套利的行为也须引起重视。
多地划定保税区域促进出口 建议加强监管防范套利贸易
新华社记者陈俊 徐海波
武汉(CNFIN.COM / XINHUA08.COM)--近日,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正式封关运行,成为我国第17个综合保税区。在目前我国进出口持续表现疲软,出口增速大幅下降,外贸再次呈现不景气的局面下,各地设立的类似东湖综合保税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成为外贸企业抵挡外部恶劣环境的“避风港”。但同时,部分企业却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从事虚假贸易骗补套利,扰乱我国正常的对外贸易。专家建议,必须加强对这些保税区域的监管,实现区内规范化运行。
——多重不利因素夹击 外贸形势日益严峻
6月8日,我国海关总署公布的进出口数据显示,5月份,我国进出口持续表现疲软,出口增速由4月份的14.7%骤降至1%,进口也同比下降0.3%。
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分析,人民币的持续快速升值导致出口利润空间大幅收窄,企业经营信心不足,前几个月有单不敢接的现象已经很突出。国际市场需求低迷是影响出口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沈丹阳指出,前四个月我国外贸的增长相当程度得益于去年以来实施的外贸稳定政策和部分外需市场的回暖,但这些有利因素到5月份已基本消化殆尽。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认为,国内经济放缓、企业经营成本居高不下、贸易环境恶化等因素的综合作用,致使外贸出口“雪上加霜”。
以湖北光伏产业为例,去年欧盟委员会启动对华光伏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以来,部分光伏企业出口量锐减,鑫鸿华太阳能等数家企业前两年出口额都在300万美元以上,今年是零出口。数据显示,2011年湖北省光伏产品出口额为5000多万美元。美国实施“双反”终裁后,去年出口额下滑到了3000多万美元,出口企业也从20多家下滑到10多家。
——保税区域助企业逆势上扬 凸显强劲外贸拉动力
自1990年6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至今,我国已经设立了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等6类共110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覆盖全国27个省区市。
在由海关实施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海关特殊监管区里,外贸企业享有不同的“特权”。在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港区,进口设备可以免税、用于出口的料件可以保税、国内采购设备、货物入区即退税。在保税物流中心,虽不能在园区加工,但无论国外还是国内货物都可以进入,而且国内货物同样享受退税优惠。
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不仅享有国外货物入区保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等国家层面优惠政策外,还享受湖北省、武汉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相关优惠政策。多项“特权”吸引了联想、富士康、中外运、普路通、新芯国际等外贸企业入驻。
为了抵御出口疲软所带来的业务量下滑,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选择在东湖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属于自己的保税物流中心。“通过综合保税区,公司的业务量将会大大提升。”公司总经理江波说,保税物流中心运行后,年营业收入可超过7000万元,未来10年累计货物处理量达60万—80万吨,年均货物处理量接近9万吨。
武汉海关关长张治洲表示,海关特殊监管区在稳定出口增长,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发展,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等方面作用明显。
商务部网站显示,在外贸大省广东,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今年第一季度进出口703.6亿美元,增长6.4倍,对广东进出口整体增长的贡献率达76.8%。在出口疲软的大环境下,保税区域再次证明其对外贸强劲的拉动力。
[责任编辑:王钦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