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总局:未对网上药店暂停发牌照
国家食药总局相关负责人日前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食药总局未对网上药店实施“暂停发牌照”的措施,对网上药店的严格审批和整顿规范并不代表要禁止这种药品交易形式。
据悉,网上药店应当是依法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实体零售连锁药店。省级药监部门对零售连锁药店申请开办网上药店进行审批,对符合要求的网上药店发放《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书》。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获药监部门批准的网上药店共有101家。(曾亮亮)
[责任编辑:王钦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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