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财经 > 产业经济 > 华奇化工商业秘密案落定 337调查或被击破

华奇化工商业秘密案落定 337调查或被击破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3年10月15日09:35分类:产业经济

新华社记者侯雪静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判决依法驳回美国圣莱科特国际集团、圣莱科特化工(上海)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重申华奇(张家港)化工有限公司不存在商业秘密侵权。这意味着这场旷日持久的知识产权纠纷案,在中国的诉讼已经水落石出。华奇化工有望改写中国企业在337调查中败诉率最高的历史,用真实的技术实力征服美国市场。

美国圣莱科特国际集团是全球最大轮胎用酚醛树脂制造商,华奇化工是这一领域亚洲规模最大的生产厂商。美国圣莱科特集团于2010年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称华奇化工侵害其商业秘密。2012年5月21日,圣莱科特集团以中国法院没有对其在华子公司指控华奇化工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做出及时判决为由,向ITC提出337调查申请。

2013年6月17日,上海二中院认定圣莱科特指控华奇公司披露并使用了其商业秘密的诉求主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驳回了圣莱科特的诉求。在美国东岸时间同一天,ITC法官的调查结果出炉,结论与中国法院的大相径庭,称华奇盗用了圣莱科特国际集团的商业机密,将禁止华奇向美国进口受影响的产品。

目前ITC委员会认为行政法官的初裁存在疑点,进行相应的复审程序,最终判决预计将于11月8日做出。

根据美国国际司法礼让原则,只要国外法院已经受理同一争议,而该国法院是有管辖权的法院且是基于公平原则处理案件的法院,在后的美国司法机关就不应当再受理该争议。而美国国际司法自制原则明确,在考虑外国法院是否更早受理该争议,由外国法院受理是否更合适,是否更有利于当事人解决争议等因素后,满足特定条件时,美国司法机关则不应受理该争议。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华奇在国内与圣莱科特之间的诉讼事由与在ITC的337调查实质上相同。而ITC对完全发生在我国境内的商业秘密争议行使管辖权与通行的国际惯例不符。此次中方法院判决在先,使得美方企业的“337调查”理由也不攻自破。

所谓337案件,即ITC对进口产品侵犯美国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不公平贸易调查的统称。“337调查”被国际贸易专家认为是美国企业阻止竞争对手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的最经济、最省时的法律途径。ITC最高机构委员会的6名委员都由总统直接任命,调查非常强势,有权发布相关产品的排除令和禁止令。

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美国337调查中涉及中国企业的案件已占其年立案量的40%以上,这其中不乏三一重工、华为等领军企业。作为首例中美并审商业秘密案,华奇化工与美国圣莱科特公司的知识产权纠纷因涉及中国司法主权问题而备受关注。

[责任编辑:王钦炜]

分享到:

视觉焦点

  • 菲律宾:防疫降级
  • 坐上火车看老挝
  • 吉隆坡日出
  • 中国疫苗为柬埔寨经济社会活动重启带来信心

关注中国金融信息网

  • 新华财经移动终端微信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