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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强调自贸区建设重在制度创新试验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4年05月12日11:43分类:区域经济

核心提示:来自爱尔兰的彼得·福克斯和西蒙·麦卡德尔,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后首批到访的“外国人创业团”成员。结束旅程时,彼得说:“在来之前,只知道中国现在是开放的,欢迎我们来,但不知道欢迎的程度和界限。但通过这段时间的经历,有了更进一步了解。”

新华社记者许晓青 韩淼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来自爱尔兰的彼得·福克斯和西蒙·麦卡德尔,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后首批到访的“外国人创业团”成员。结束旅程时,彼得说:“在来之前,只知道中国现在是开放的,欢迎我们来,但不知道欢迎的程度和界限。但通过这段时间的经历,有了更进一步了解。”

5月初,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署名文章,其中写道:“去年我们有一个重大探索,就是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他透露,下一步要研究扩大自贸区试点,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纳入试点范围。

李克强在文章中还特别厘清了自贸区的角色定位,他强调:“自贸区不是搞'政策特区’或'税收洼地’,而是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探索创新经济管理模式。”这段表述又一次明确了自贸区的批准和建设都要以制度创新为首要任务。

一段时间来,中国多地正在积极申报自贸区的“第二落点”,个别地方瞄准的恰恰是争取更多税收优惠。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隆国强分析,上海自贸试验区是中国深化改革开放的先行区、试验区,其设立是为新一轮改革开放探路。同时,自贸区也是引领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争创国际竞争新优势的高地与平台。“不搞'政策洼地’”,主要是指“不在自贸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他认为,扩大自贸区试点是一项系统工程,有待中央统筹协调,而现阶段的关键依然在于如何在上海自贸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重在制度创新的试验。

就在今年5月,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后最系统的修法工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审议程序开闸,草案全文正在互联网上公示,听取各方意见。同期,一个向海外说明最新出台的自贸区仲裁规则的访问团抵达美国。同时,日本、韩国的商务人士也很关心自贸区仲裁规则何时推出日文和韩文版。

7个多月来,在自贸区进行的“压力测试”引起了外资的极大关注,微软等世界五百强企业纷至沓来。

为彼得和西蒙安排“自贸区体验课”的上海浦东国际人才城特聘外籍专家丹尼斯·斯科特说,在向世界说明中国的列表上,如今又多了自贸区这个最新选项,外国人最想知道的是“有了自贸区,中国究竟又有哪些新变化”。在他眼里,不断进行制度创新的试验,表明中国很有活力。

全国政协常委、WTO研究专家周汉民感慨:“外国人对中国的制度创新充满好奇,不禁会让人联想起13年前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前后的场景。彼时,无论中资外资,都极为关注中国相关法律条文和规定的诞生,而今自贸区的试验,意味着中国再一次选择'开放倒逼改革’,意味着再一次'入世’。新一次的'入世’,指的是中国更加融入风云变幻的世界新规则”。

他进一步分析,设立自贸区显然不是“跑马圈地”,更不是优惠政策的“接力赛跑”,细心观察就会发现,来到这里的外资企业关注的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而不是房地产开发。而企业注册认缴制从自贸区向全国普及、央行发布“自贸区金融30条”等,已经让人直观感受到自贸区经验的“可复制、可推广”。

多位专家指出,伴随自贸区启动所实现的最大进步,在于市场领域“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在中国逐步普及开来,这不啻为又一场思想解放。若一些地方仍拘泥于税收优惠的攀比,显然与深化改革开放的大潮流并不合拍。

在考察自贸区后,西蒙认为,“以现在的经济状况来看,在中国成立一个公司的风险比在爱尔兰要小一些,公开募股上市的速度也可能快一些”。在研究了自贸区方案和负面清单后,他没有提及税收,而是开始考虑与人合伙在中国开一家飞行培训机构,自贸区或许可以成为他的“试验场”。(完)

[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