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屠国玺
兰州(CNFIN.COM / XINHUA08.COM)--甘肃省工信委、环保、食药监、质监和统计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了《甘肃省工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2014版)》,其中明确对未列入《负面清单》内限制类、禁止淘汰类清单的工业投资项目,全面放开政府产业政策前置审批,监管重点将放在事中和事后。
据了解,甘肃省此次出台的《负面清单》集合了国家和甘肃省多部门的产业政策和能耗限额标准,限定了甘肃省主要工业行业最低的装备水平和最高的能耗水平。其中“限制类、禁止淘汰类清单”主要包括化工、钢铁、有色、建材、机械等13个行业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生产工艺、装备、产品,共517项。而在“能效指南”部分,则明确了67种工业产品的126项国内能效标杆值和8类重点耗能设备1271项节能评价值。
和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管理相似,甘肃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同为否定列表,其目标对象是甘肃省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企业。除针对新建项目及投资提出否定清单列表,还包括对工业企业现状的一种限制与淘汰政策,主要聚焦钢铁、有色、化工、建材、机械等重点调整领域,其相关条款的实施可作为各地招商引资、开展化解过剩产能、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淘汰落后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地处西北的甘肃省产业结构具有“两高双大一小”的特点,即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工业和传统产业所占比重较大,新兴产业比重较小,产业层次较低,绝大多数企业分布在资源型、粗放型、低技术产业中,初级产品加工业比重大,深加工、精加工的行业比较小。
据了解,今后甘肃省将对限制类、禁止淘汰类生产装置及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或惩罚性电价、黑名单曝光等产业调整政策,督促其整改或关闭淘汰。同时,从严控制“新、改、扩建”限制类生产线或生产装置,严禁禁止淘汰类新项目建设,以加快促进落后产能的调整。(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