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陈毓珊
南昌(CNFIN.COM / XINHUA08.COM)--记者从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江西省于近日下发了《江西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将于2016年1月起在全省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当年年底全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
《方案》要求,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建设工作。2016年1月开始,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依据、簿册、表格、证书开展登记业务。2016年底全省全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南昌市将作为试点,先行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江西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将严格执行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的要求,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业务联动。通过数据交接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实现国土资源、住建(房管)、林业、农业等多部门业务协同,土地、房产、林地、承包土地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
同时,建设省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满足全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统计、分析、多部门业务协同实时互通共享、查询和管理等功能。并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省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