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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基金互认外汇管理指引等7项法规于7月起执行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5年06月26日10:35分类:宏观经济

核心提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外汇管理指引、新版钢铁行业规范、新全国铁路列车运行图、北京离境退税、上海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修改、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主持人和嘉宾使用管理等七项法律法规将于7月1日起执行。

作者尹杨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据中国金融信息网梳理统计,7月1日一批涉及经济领域的政策法规即将实施。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外汇管理指引、新版钢铁行业规范、新全国铁路列车运行图、北京离境退税、上海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修改、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主持人和嘉宾使用管理等七项法律法规将于7月1日起执行。

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外汇管理指引将发布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司长王允贵6月17日在外汇局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目前,关于两地基金互认外汇管理操作指引已制订完毕,即将下发。经国务院批准,内地与香港两地基金互认将于7月1日实施。【详细】

[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