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猴屿乡拟通过旅游项目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带动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着力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猴屿样本。
在近日举行的旅游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上,猴屿乡与福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猴屿乡旅游项目投资合作协议》;长乐区江左明珠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长乐区福旅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长乐区猴屿乡洞天岩景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根据协议,合作方将围绕猴屿乡“1266”发展战略,对猴屿乡范围内的旅游开发项目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充分发挥猴屿乡乡村生态、休闲农业、侨乡文化等资源优势,投资建设集乡村休闲、文旅康养、研学培训、爱国主义教育、户外拓展等功能的新产品、新业态,并推出多主题旅游活动和旅游线路产品,打造福州城郊旅游新亮点。
据了解,猴屿乡地处长乐区北端,西北部江海岸线长9千米,江面水域约3平方千米,是闽江流域的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先后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国家级森林乡镇”和“国家级卫生乡镇”等称号。近年来,猴屿乡根据自身所处的区位优势,紧紧围绕“生态立乡,旅游兴乡”的发展战略,着力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保护好生态环境,将自然赋予的山、水、江、海、洲等资源与独特的侨乡文化完美结合,着力打造知名度与美誉度皆佳的旅游景区,着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马环宇)
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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