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督促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网站、APP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

新华财经济南5月14日电(记者陈国峰)近日,山东省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决定自5月份起,组织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网信办、公安厅等部门开展为期半年的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并发布通告敦促在山东省注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网站、APP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通告,在山东省注册企业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通过互联网网站、应用软件等,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均系违法行为,应依法处置。

通告提到的非法金融活动包括: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发放贷款,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或提供贷款推介服务的行为;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虚拟货币交易以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行为;设立非法交易平台,诱导投资者买卖期货、贵金属、指数、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或侵占、挪用客户资金的行为;非法从事场外配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及股票期货经纪业务的行为;其他通过互联网平台实施的严重危害山东省经济金融秩序的行为。

通告指出,凡从事上述非法金融活动的企业、机构或个人及互联网信息服务发布者、提供者,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主动到所在地地方金融监管局报告,接受有关金融管理部门的处理。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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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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