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布了近期2021年市场监管十大典型案例:
六、南阳市查处河南万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案
南阳市市场监管局在对底商供电不执行政府定价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河南万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收取管理的万育苑小区电价、电费过程中,违反规定不执行政府定价,不同时期多收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费用合计25325.72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南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50651.44元的行政处罚。
七、信阳市查处勤香园茶场销售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茶叶案
在全省范围开展的“春雷护茶”专项整治行动中,信阳浉河区市场监管局对茶叶生产经营、销售情况进行抽检,查出浉河区勤香园茶场(张某)销售的四川茶铅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为不合格食品,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遂予立案调查。经查,信阳市浉河区勤香园茶场(张某)购进涉案茶叶45斤,货值13000元,违法所得850元。浉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50元、依法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八、三门峡市查处崤山泌尿专科门诊部违法发布与许可内容不相符医疗广告案
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案件线索对三门峡崤山泌尿专科门诊部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三门峡市开发区向川路南北路上停放的车辆前挡风玻璃雨刮器、后视镜及驾驶员侧玻璃上乱放卡片式医疗广告,该广告与当事人提供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一致,同时,未经车主同意,向其交通工具发送广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罚款人民币25000元的行政处罚。
九、汝州市查处皓泽钢材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钢材案
2021年5月13日,汝州市市场监管局发现汝州市皓泽钢材有限公司2021年4月7日销售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18mm螺纹钢11件(24.618吨)钢筋中,夹杂7件(13.86吨)闽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上述型号的钢材,且悬挂济钢的铭牌,夹杂钢筋冒用了济钢的厂名、厂址。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汝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汝州市皓泽钢材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08.8元,罚款22702.68元的行政处罚。
十、长垣市查处少扬土特产经销部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红枣一案
2021年6月1日,长垣市市场监管局接到长垣县少扬土特产经销部(注:企业名称为长垣撤县设市前注册)销售假冒“好想你”牌红枣的举报,随即会同公安机关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涉嫌假冒“好想你”牌红枣60箱,该经销部负责人无法提供供货商的相关资质、进货票据、进货台账,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产品进行了扣押。后经“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鉴定证明,认定其为假冒“好想你”牌红枣,货值83652元,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长垣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法作出没收侵权商品“好想你”红枣60箱、罚款250956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赵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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