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金融大国”迈向“金融强国”

金融治理是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在金融领域的具体表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占有重要地位。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支撑,也是我国由“金融大国”迈向“金融强国”的催化剂。

地位与作用

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特定的内涵和目标。金融治理主要是指政府金融部门、金融业市场主体和从事金融活动的个人,通过一系列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安排,进行互动、协调并达成一致,共同对金融活动等进行有效管理。金融治理体系现代化是金融治理制度、体制的现代化以及治理主体、工具的多元化。

推进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目标,理应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与安全。

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表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我国市场配置资源中起着核心作用。金融政策是国家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杠杆,金融的稳定与否、效率高低对国家经济的稳定和效率至关重要,金融是支撑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的“四梁八柱”之一。

提升金融治理水平,是金融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由“金融大国”迈向“金融强国”的必要前提,不仅关系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从容应对,还关乎中国在国际竞争格局和全球治理体系中的地位、作用。

一方面,加快推进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金融需求的必由之路。

新中国的金融与新制度相适应,天生就有“人民性”,金融治理的根本目标是服务实体经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追求美好生活的需要,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只有通过推动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才能有效破解金融发展难题,提高人民群众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

另一方面,加快推进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提高我国金融竞争力、适应国际金融发展趋势的必要条件。

在经济金融全球化条件下的国际竞争,实质上是制度竞争。此前,美国次贷危机、欧洲债务危机等传统金融突发事件引发的金融动荡,暴露了相关经济体金融治理能力的不足。

金融治理主要以金融市场的规则、制度和机制为抓手,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及金融职能的有效发挥,是增强金融综合竞争力、适应国际金融发展趋势必须具备的基础要件。

经验与优势

第一,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我国金融业的最大优势。

实践充分证明并将继续证明,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我国各项事业取得成功的关键,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这也是我国金融业改革发展的关键。新形势下,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要贯穿于金融治理现代化的各领域、全过程。

第二,坚持把“金融为民”的情怀理念作为我国金融业的根本价值追求。

“人民利益至上”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也是中国金融人的价值追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金融需要的美好向往,是中国金融人的奋斗目标。金融系统要坚持金融为民、履职为民,推动我国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普惠性走在世界前列。

第三,坚持推进和深化金融市场化改革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实现了从“调节”作用到“基础性”作用,再到“决定性”作用的历史性跨越。与之相伴,我国金融市场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稳步发展,逐步建立支撑起一个多层次、多功能、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市场体系。

深化金融市场改革,是促进我国金融健康持续发展的“动力源”,也是金融体系改革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第四,坚持稳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是我国金融业的大国担当。

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是迈向“金融强国”的必由之路,我国坚持以开放竞争激发市场效率和活力:以开放促改革,为金融改革找出短板、明确方向;以开放强监管,提升全方位监管能力。

实践证明,对外开放有效提升了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能力,巩固和加强了我国作为“金融大国”的地位。

形势与挑战

当前,我国金融风险整体可控,但一些领域仍存在一定挑战,主要包括存量金融风险、宏观杠杆率、房地产“灰犀牛”趋势、地方债问题、资本市场异常波动,等等。

除此之外,金融科技发展还带来了信息技术、数据安全等方面的风险,对金融风险防控提出了新的挑战。

为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金融治理格局。我国金融治理体系与现代金融治理的理念还有一定提升空间。进一步理顺政府、市场、金融机构在金融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是下一步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金融创新的重要内容。

就金融监管而言,效率应进一步提升。金融监管体制需顺应新常态下对金融监管工作提出的更高需求,优化提升金融监管制约性,突破金融监管信息不对称困局,等等。

坚持与推进

第一,深入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新发展格局,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金融业面对金融需求而进行的一种自我革命,可以极大地满足金融需求、服务实体经济。

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从七个方面进行:

一是坚守金融机构初心定位,深化金融结构体系改革。

二是推进业务特色化创新,深化差异化经营体系改革。

三是完善普惠金融体系,深化金融管理模式改革。

四是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深化资金通道机制改革。

五是完善市场竞争体系,深化金融产品价格管理改革。

六是建立常态化风险处置机制,深化金融风控体系改革。

七是提升科技赋能水平,深化金融科技体制改革。

第二,加强金融治理的宏观调控体系建设,促进金融资源市场化合理配置。

金融调控是宏观层次的金融治理,要加快完善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双支柱”的金融调控体系,构建宏观金融治理框架。

一方面,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更好履行中央银行的职能,提高调控的预见性、稳定性和引导性,完善基础货币投放机制,做好国际收支趋势性变化背景下的货币投放和流动性管理,坚持松紧适度的货币政策,更好满足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的需要。

另一方面,健全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创新宏观审慎政策工具,构建完善的宏观审慎监测体系,加强逆周期、跨市场、前瞻性调节,提高金融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三,坚守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确保金融安全。

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涵,也是金融治理的永恒主题。一是建立完善多层次治理体系,二是促进金融科技和金融创新健康发展,三是提高金融对外开放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用金融政策为实体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五是建立有效的金融市场约束体系。

一个基本原则是,在防控好金融风险的基础上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也要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第四,健全完善更加高效的金融监管和金融机构体系。

金融监管体系和治理体系的优化,为金融稳定、促进实体经济和金融业良性协调互动提供了体制保障、监管后盾。

一方面,推进上位法体系的立法工作,推动金融领域重点立法、修法工作,制定和完善各类条例、办法、规定、实施细则等,完善金融机构监管制度、金融基础设施监管制度,补齐金融治理制度短板,促进金融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另一方面,金融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金融企业产权清晰、治理有效、信息透明。在继续建设机构齐全、相互补充的金融组织机构体系的同时,有必要着力完善金融法人治理体系,提高金融机构的信息透明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股权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中小金融机构公司的治理水平。

总之,现代金融治理涉及面广泛、治理难度较大、周期较长,原来的治理手段和思维已经不完全适应现代金融治理的新形势。面对繁重的现代金融治理任务,要充分发挥我国金融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经验和优势,坚持党对金融业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金融治理的宏观调控体系建设,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健全完善更加高效的金融监管体系,稳步推动我国从“金融大国”迈向“金融强国”。(本文作者: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曹原


编辑:赵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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