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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清算所发布“债券通”北向通业务指南(试行)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7年06月28日18:04分类:人民币动态

核心提示:上海清算所发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通”北向通业务指南(试行)》。债券通资金收付通过CIPS办理。非CIPS直接参与者的境内结算成员,应在银行类CIPS境内直接参与者开立资金账户,并通过开户行办理资金收付。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为便于市场主体参与“债券通”业务,进一步明确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业务操作流程,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制订了《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通”北向通业务指南(试行)》,现予发布。

本指南适用于“北向通”。上海清算所与香港金融管理局辖下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以下简称CMU)通过基础设施连接,以多级托管模式,为境外投资者提供发行认购、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付息兑付、企业行为及其他相关服务。上海清算所为总登记托管机构,CMU为次级托管机构。

业务指南指出,境内投资者参与“北向通”业务,应使用已开立在上海清算所的债券账户办理债券过户,并提供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以下简称CIPS)资金账户信息,通过CIPS办理资金支付。

境外投资者参与“北向通”业务,应由CMU在上海清算所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代表其持有债券,并通过CIPS办理资金支付。

债券通资金收付通过CIPS办理。非CIPS直接参与者的境内结算成员,应在银行类CIPS境内直接参与者开立资金账户,并通过开户行办理资金收付。CMU可在上海清算所开立资金账户,并委托上海清算所办理资金收付。

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通北向通业务指南(试行).doc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