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或将实行较低上市标准与严格退市机制

来源:新华08网  2011-09-08 08:33

  科技部、证监会等有关部委就新三板(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实施方案的发展步骤、审核制度、上市标准、市商制度、转板机制、退市标准等六大政策,目前已进一步达成共识。总体政策指向是对企业上市标准设计得较低,但实行严格的退市机制。

  科技部火炬中心有关人士称,“十二五”期间,新三板建设将分两步推进:首先允许国家级高新区企业进入市场,在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并稳定运行后,再将市场服务范围扩大到全国具备条件的企业。 深交所有关人士称,部委间确认了新三板发行拟采取“注册制”,其操作将沿袭中关村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所实施的备案制做法。据了解,有关部委对新三板上市标准与规则的门槛设得较低。新三板仅要求企业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治理结构健全;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等。此外,部委间也确认了新三板做市商制。

  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人士表示,各方面总体认为新三板不应允许直接转板,否则会打乱现有审批制度。科技部有关人士表示,对于中国市场而言,可取的办法可能是先建立和完善各个层次的市场,再打通市场之间的联系。

  据了解,将来的方案或以股票价格、成交量、做市商数量作为新三板的主要退市标准。中国证券业协会的专题报告称,新三板先行实行严格的退市机制,有利于形成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压力传导效应,树立优胜劣汰的示范效应,倒逼以上各板迅速完善退市机制。

【责任编辑:李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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