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发潮再袭 新股发行改革箭在弦上?(3)
核心提示:业内人士认为,新股破发的根源仍在于A股市场“三高”发行顽疾。从证监会于4月18日结束征求意见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意见稿可以看出,伴随着一系列的改革举动,中国资本市场在向更为健康的方向发展,“三高”发行顽疾有望得到医治。
多管齐下促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只是目前证监会对于证券市场改革的举措之一,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针对股票市场存在的问题,已经有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而其目标在于塑造一个健康发展的环境。
银河证券分析师马勇表示,此次证监会发布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指导意见虽着重于新股发行,但还涉及包括市场定价准则、次新股投资行为、公司业绩预测、代理人行为规范、投资者保护、相关罚则等诸多证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改革,体现了监管层对包括新股发行在内的资本市场诸多顽疾改革力度的巨大决心。
有市场分析认为,结合今年年初郭树清提出的“新股发行不审行不行”的论调,在完成新股发行、退市制度及各项制度修改完善后,新股发行有望完成从审批制向注册制度的转换。
实际上,除了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公开征求意见之外,交易所方面已经开始向“炒新”开刀。
深交所2012年3月7日晚发布《关于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的通知》:新股如果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者超过10%;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者超过50%,开始停牌至14:57。
而上交所于3月8日晚发布《关于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的通知》:对7类新股交易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上交所予以重点监控;新股盘中价格出现比开盘价涨跌10%的情况,临时停牌30分钟,盘中涨跌幅度超过20%或换手率超过80%时一直要停牌至14:55。
而此前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对创业板的退市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定。
不仅如此,对于内幕交易的“零容忍”,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理念,发展直接融资特别是债券融资,培育机构投资者,推动上市公司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种种举措都力图打造一个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记者 沈而默 上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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