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委:研究允许境外机构投资境内金融市场(2)
核心提示: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发改委等八个部门关于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扩大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境外主体范围,研究允许符合条件的国际金融组织、境外货币当局和金融机构将持有的人民币投资我国金融市场。推进中资金融机构在境外开办人民币业务和人民币金融资产境外发行。支持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支持香港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关于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指导意见
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外交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球经济结构面临深度调整,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方面的竞争日趋激烈,我国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迫切需要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为此,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实施更加积极主动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培育新的增长动力,集成新的发展优势,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实现由出口和利用外资为主向进口和出口、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转变,加快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构建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进涉外经济领域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形成统一、透明、稳定的涉外经济体制;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充分利用全球科技智力资源,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创新,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赢得发展先机和主动权。
——坚持市场主导。要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积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坚持互利共赢。尊重和照顾合作各方的合理关切,扩大同各方利益的汇合点,妥善处理矛盾冲突,与国际社会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共同分享发展机遇、共同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走共同发展道路。
——坚持内外联动。利用全球要素,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引进国外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经验增强自主发展能力,通过拓展国际经贸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扩大发展空间。把对外开放与国内区域协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完善对外开放区域格局。
——坚持安全高效。既要把握机遇,不失时机地提高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又要增强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审时度势、量力而行、稳步推进、注重实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切实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