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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回应9大市场热点问题 再挺蓝筹股

http://stock.xinhua08.com/来源:上海证券报2012年07月16日07:21

核心提示: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日前对投资者提出的涉及资本市场的9大方面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回应。根据投保局回应内容,对于有投资者提出如何理解蓝筹股价值投资方向正确,但现实中蓝筹股遭冷遇一路下挫,且公募基金大举抛售蓝筹股的现象。投保局回应称,近期,部分蓝筹股交易不够活跃,银行股也出现波动,但不能因此就说蓝筹股被抛弃。蓝筹股公司代表了中国经济的主体,对中国经济有信心,就应对蓝筹股整体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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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重申国际板推出没有时间表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日前对投资者提出的涉及资本市场的9大方面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回应(下称“回应”)。内容涉及蓝筹股投资、是否应当停发新股、改变基金业“旱涝保收”现象、“新三板”及国际板市场筹建、遏制发行人与承销商利益输送、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违规等领域。

根据投保局回应内容,“新三板”市场筹建工作正在按照部署稳步推进;国际板推出没有时间表;监管部门将支持保险、信托、银行、私募扩大理财业务;支持券商、基金产品创新,沪深交易所及相关券商正在研究分级的理财产品;开始推动建立基金经理和基金投资者利益捆绑的机制,探索基金费率改革。

“新三板”与场内市场功能互补

对于市场普遍给予密切关注的场外市场筹建情况,投保局“回应”表示,目前证监会正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稳步推进“新三板”市场的筹建工作。按照目前设计,“新三板”主要是为未上市股份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不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即便融资也是以定向募集为主,且增资规模较小,不会产生对A股的资金分流效应。“回应”表示,投资者可以打消“新三板”市场是“扩容又至”的疑虑。

根据投保局“回应”,“新三板”有诸多区别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安排:一是挂牌公司性质不同,新三板挂牌公司将是未上市的成长型、创新型中小企业;二是挂牌条件不同,新三板挂牌条件拟不设盈利状况和企业规模指标,只要申请人依法设立、主营业务突出且持续经营、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规范,就可以申请挂牌;三是申请挂牌程序不同,新三板申请挂牌程序将进一步发挥场外市场运营机构的自律管理职能,弱化行政管制;四是转让方式不同,新三板拟以协议转让为主,并引入做市商双向报价的做市交易方式,增强流动性;五是新三板有较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不是大众参与型市场;六是新三板建设将采取逐步扩大试点的方式稳步推进,初期将选择少数城市条件成熟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不会对已有市场产生负面影响。

“'新三板’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是功能互补、相互促进的关系,而不是重复建设,它们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将使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企业都能得到支持和发展。”“回应”表示。

国际板推出还没有时间表

近期,国际板推出的传言对市场产生了一定影响。“回应”对此表示,目前国际板还处在制度设计、方案论证和规则制定阶段,何时推出还没有时间表。

投保局“回应”称,建设国际板是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一环,也是国家经济金融发展战略的需要。从长远来看,一个开放的市场一定会出现境外企业到境内上市的情况。我国是世界上新增资本积累最多的国家,也完全有能力包容和承受国外企业来华发行证券。

但建设国际板涉及的法规十分繁多,包括法律、会计、财务、跨境监管等在内的问题,均需逐一解决,证监会将本着对国家、对市场、对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认真研究、准备、论证。

根据“回应”,今后证监会将继续加强与有关各方的沟通协调,广泛征求和听取业界、学术界及各类市场参与者的意见,不断增进和凝聚共识,积极稳妥地推进国际板制度设计、规则制定和相关技术准备工作。

【责任编辑:山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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