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式PE对赌仍属新三板“监管禁区”
核心提示:近日,被称为中国首例PE对赌无效案——海富世恒案闹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目前,最高法对此案还没有正式受理。部分PE界人士也认为,在中国做PE,人情大于规则,对赌协议一般都私了,很少走法律程序。PE对赌一直是监管禁区,对于已扩容的新三板来说,这或仍未有松动迹象。上述律师认为,这起案件对PE界的影响是:对赌协议将变得更谨慎或更隐蔽,而不是终结。
近日,被称为中国首例PE对赌无效案——海富世恒案闹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目前,最高法对此案还没有正式受理。
一石激起千层浪,由此案引发的关于PE对赌协议的争论震动整个PE界。多位研究证券投资的律师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最高法是否受理还不一定,就算受理,改判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其主要原因是中国的法律不支持对赌协议。部分PE界人士也认为,在中国做PE,人情大于规则,对赌协议一般都私了,很少走法律程序。
PE对赌一直是监管禁区,对于已扩容的新三板来说,这或仍未有松动迹象。上述律师认为,这起案件对PE界的影响是:对赌协议将变得更谨慎或更隐蔽,而不是终结。
人情大于规则的怪圈
回溯海富世恒案。2007年10月,苏州工业园区海富投资有限公司与甘肃世恒有色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签订了投资协议。海富投资以现金2000万元入股,占甘肃世恒3.85%股份。
双方的对赌条款约定,甘肃世恒2008年净利润不应低于3000万元,否则甘肃世恒或其关联企业需向海富投资提供补偿,金额为:(1-2008年实际净利润/3000万元)*2000万元。而2008年甘肃世恒实际净利润仅有2.68万元,据此计算需补偿海富投资1998万元。
而甘肃世恒不肯履行约定,于是海富投资将之告上法庭。但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均判决该“对赌协议”无效。令人诧异的是,向最高法提起申诉的不是海富投资,而是拒绝履行协议的甘肃世恒。
然而,对赌协议在国外PE界是常规方式,几乎每个投资人都会与企业签订对赌协议。但进入中国后,无论是执行结果或是协议目的,都逐渐走样了。从上述案件的判决结果来看,中国法律对于对赌协议并不支持。
“欧美国家有契约精神的传统,他们对规则、契约的尊重和捍卫是铭刻在骨子里的。但中国人最在乎的是人情,对规则往往有一种钻空子的心理。”金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卫锋告诉记者。
【责任编辑:山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