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前海股权交易中心运作应遵循“四自原则”
□本报实习记者 毛建宇
本报记者 蔡宗琦
国信证券表示,前海股权交易中心的公司章程初稿已拟定。国信证券建议,该中心未来运作的基本模式遵循“四自原则”,即买者自负、卖者自负、建者自负、荐者自负。该中心的目标定位应集中于在人才配备、独立于现有交易所层次的新市场、财务开支的制度安排三个方面。
对于该中心的IT系统建设,国信证券介绍,其IT系统由八个子系统构成,支持多样化、非标准的产品交易,支持协议交易、做市商交易等多种交易方式,支持集中登记、分散托管模式。在登记结算制度方面,该中心采用直接登记和间接登记两种方式,同时采用分级清算,提供净额担保、纯券过户、代收代付等多种交收方式。在风险控制方面,采用交易中心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部、会员自律管理三级管理体系。在业务权限方面,国信证券建议,该中心以私募业务、小众市场、非标准化产品为主导方向,监管机关不直接管理、审批,资金清算、股权托管在交易中心自身范围内完成,证监会或行业协会对该中心的设立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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