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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设立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专司创业板公司监管

中国证券报2012年10月12日04:21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实习记者 毛建宇

 本报记者 申屠青南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11日表示,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更名为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主要负责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设立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主要负责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撤销派出机构工作协调部,其原有职能由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承担。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设立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主要是为了适应创业板的监管需要。他说,截至10月9日,创业板上市公司已经达到355家,总市值8691余亿元。由于创业板在具体定位、准入指标、运行制度和风险特征等方面与主板、中小板有所差别,因此监管制度安排和监管方面也应该体现出差异性,需要设立相应的专门监管机构。

该负责人介绍,新设立的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主要职责包括:拟定监管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规则、实施细则,督促创业板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出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监管意见。负责监督和指导证券交易所、派出机构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监督创业板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履行证券法规定的义务。协助有关部门监管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债券行为,协调有关机构处理创业板上市公司退市等重大风险。

该负责人介绍,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主要职责包括:拟定监管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规则、实施细则,督促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监管境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协助有关机构处理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等重大风险等。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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