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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正研究新设证券公司

中国证券报2013年03月14日08:31分类:市场动态

核心提示:证券行业创新发展成为13日发布会的热点话题。欧阳昌琼介绍,去年出台关于推动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若干思路和措施,也就是大家所称的“11条”。我们又把这11方面的任务分解为36项具体工作。到去年底,具体出台和已经落实的有25项,未落实的11项,主要涉及跨境业务、分支机构的批设等,但已经形成了初步方案。

□本报记者 蔡宗琦

13日,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主任欧阳泽华,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巡视员兼副主任欧阳昌琼以及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王娴出席中国证监会系统代表委员记者见面会。

欧阳泽华表示,今年将力争推出上市公司监管条例。欧阳昌琼透露,证监会正研究考虑新设证券公司。针对新三板问题,王娴称对扩大新三板园区试点呼声很高,多省市已递交申请。证监会正积极响应市场需求,推进相关工作,但目前对扩大新三板园区试点范围还没有具体时间表。

欧阳泽华:今年力争推出上市公司监管条例

欧阳泽华介绍了今年上市公司监管一部的四项基本工作思路:一是继续完善上市公司监管方面制度安排。去年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已基本成形。今年力争将上市公司监管条例推出。此外,将修订《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办法》和《上市公司收购办法》。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推进公司规范运作。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效性和针对性为基本原则,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安排。他表示,去年推出的年报准则修订将在今年进一步修订。

三是以市场化为导向,推进并购重组。下一步,将进一步减少行政许可,放松管制,加强服务。将进一步增加并购重组信息公开范围。正在配合工信部推动跨所有制、跨地区并购重组制度安排。

四是完善现有上市公司监管体系。已组织上市公司综合监管平台。已形成良好运作机制,包括与其他部门加强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开展很好的合作,今年将进一步继续。

此外,欧阳泽华介绍,在议案中提到进一步完善证券法。借修订证券法的机会,把境内企业20年走出去的监管实践、经验和教训升华到证券法的层次,在证券法中做进一步规定。针对境外企业如何进来的问题,在证券法第一次修订的时候,境外企业在A股市场发行上市问题不是那么迫切,所以没有特别考虑。现在,随着国内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壮大,国外优秀企业也有兴趣的背景下,在综合评估的情况下也有这样的考虑。当然,具体法规中如何表述是具体立法技术问题,现在还没有到这个层次。

[责任编辑:山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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