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玻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和解
南玻A公告,公司与广州博迪等公司之间的一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已于日前达成和解,双方各自撤诉。
2012年8月21日,南玻A、合泰公司向广东深圳南山区法院就股权转让纠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广州博迪、帝耀发展接收广州南玻的土地使用权和经拆除后的现场,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办公楼补偿款、违约金、看护费、律师费及相应利息共计2900余万元。
2012年12月7日,南玻A收到广东省高级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广州博迪、帝耀发展于2012年11月12日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南玻A与合泰公司支付违约金共计3.78亿元。
本次南玻A发布的公告称,上述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而产生的民事诉讼案目前已达成和解,双方各自撤回起诉。根据和解方案,广州博迪、帝耀发展向南玻A、合泰公司一次性支付的款项包括应付的股权转让余款人民币2000万元及其他应付款项人民币631.70万元。
公告称,本次重大诉讼和解后,南玻A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郭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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