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油股份关联公司撇清合同诈骗
□本报记者 于萍
准油股份公告称,关联公司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兰州公安局5月29日印发的《撤销案件决定书》称,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因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
创越集团这一案件还牵扯到了另一家上市公司———亚太实业。2012年6月,亚太实业曾要求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就其与创越集团发生的诉讼事项作出说明。2011年3月,兰州亚太与创越集团签订了岷县金鑫有色金属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兰州亚太称,因创越集团资料交接瑕疵给公司工作造成了损失,因此在2012年3月合同约定的尾款付清前,公司要求创越集团减少剩余尾款的支付但遭到拒绝。因此,兰州亚太向兰州市公安局以创越集团合同诈骗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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