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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出台优惠政策重奖直接融资

中国证券报2013年12月17日02:09分类:新华社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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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聊城市近日出台的《关于促进企业上市等直接融资的若干优惠政策》提出,对于在沪深交易所及境外交易所首发上市的当地企业,政府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保荐机构项目负责人各300万元;在沪深交易所借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移至聊城的,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保荐机构项目负责人各10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办券商项目负责人各60万元;在境内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成功的,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30万元,奖励推荐机构项目负责人1万元;通过各类债券融资的,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承销机构项目负责人各25万元。(康书伟)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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