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丽靓
国务院国资委9日发布的《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指出,中央企业要坚持稳中求进,加强形势研判,自树目标、自加压力,积极合理地确定201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经济效益增长要力争高于上年,管理类指标要持续改善。
盈利企业要进一步挖掘增长潜力,亏损企业要努力扭亏增盈,各企业都要全力以赴为保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通知》要求,对利润总额和经济增加值指标,中央企业要在确定基本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奋斗目标,基本目标和奋斗目标将一并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与国资委签订的业绩责任书。奋斗目标应明显好于基本目标水平,符合中央企业保增长要求。利润总额奋斗目标应符合以下条件:即与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与国资委保增长分解目标相适应;比基本目标高15%以上,高于上年实际完成值;与企业财务预算目标、工资总额预算目标相衔接,原则上不低于财务预算和工资总额预算中的利润总额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