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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营改增”启动 财政扶持助企业减负

2012-11-02 18:08来源:新华08网时长:3分2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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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近日正式启动“营改增”试点工作,全省初步确定营改增纳税人23363户(不含厦门)。同时,对于“营改增“后税负增加的企业,财政部门将依据实际情况给予过渡性财政扶持或补贴。

福建“营改增”启动 财政扶持助企业减负

来源:新华08网    责任编辑:赵鼎

日期:2012-11-02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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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文稿

福建省近日正式启动“营改增”试点工作,全省初步确定营改增纳税人23363户(不含厦门)。同时,对于“营改增“后税负增加的企业,财政部门将依据实际情况给予过渡性财政扶持或补贴。福建省作为四批试点省份,“营改增”试点将基本延续上海模式,具体涉及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

福建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永礼: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增加11%和6%两档增值税低税率。有形动产租赁等服务业适用17%的税率,交通运输业等适用11%税率,其它部分现代服务业均适用6%的增值税低税率。

据福建省财政厅副厅长王永礼介绍,全省各级国税部门确认的营改增纳税人23363户(不含厦门,下同),其中交通运输业,5661户,现代服务业17702户;应认定一般纳税人2658户,小规模纳税人20705户。

对于纳入试点企业普遍关心的“营改增”税负是否增加的问题,王永礼表示,纳入“营改增”的交通运输业、物流辅助业企业成本构成主要包括燃油费、路桥费、人力成本、折旧费、修理费等费用,这两个行业若在正常的固定资产投资和完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下,总体税负不会增加;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时期不同或异地加油难取得抵扣凭证、部分企业未积极主动索取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等原因,导致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福建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永礼:根据对4100户有效样本的调查来看,交通运输业可能出现的概率为10.5%,但是不同企业实施的内部管理,包括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营销策略的不同,不同企业产生的税负增加情况可能会不一样。

王永礼举例说,规模、销售额相当的企业,由于企业内部管理等原因,营改增后也可能出现税负不同的情况,因此此次试点也为企业改善内部管理提供了一个契机。

福建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永礼:好比两个广告公司,一个广告公司所有的,比如说固定资产,都取得专用发票,它可以抵扣,它的税负就低,另一个公司管理过程中,业务员不懂得取得专用发票,那么它的销项数额计算的时候,应纳税额没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它最终需要交纳的增值税可能就会增加,所以营改增也提供了企业加强自身组织研判、加强自身财务管理以及自身营销策划的一个好机会。

王永礼说,试点期间,福建省将对实际税负增加的试点企业予以财政扶持,帮助试点企业在税制转换过程中实现平稳过渡。(新华社福建分社记者 张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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