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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 | 新华财经地方金融监管“7+4”行业周报(6月20日-6月26日)

新华信用|2022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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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地方金融监管“7+4”行业周报》是由新华财经风控项目组联合金信网银共同打造的聚焦国内地方金融监管“7+4”行业的周报产品。除特别注明,所载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仅供参考交流。

金融监管周报 |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

一、新政策

辽宁省金融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贯彻落实金融政策措施的“路线图”

近日,辽宁省金融局会同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保监局、辽宁证监局、辽宁省财政厅共同制定印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策的操作细则》,形成各部门贯彻落实金融政策措施的“路线图”、市场主体理解运用政策措施的“说明书”,确保将稳经济的各项金融政策措施落实落细、落出成效。《操作细则》包括四部分共17条,对贯彻落实金融政策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政策措施的责任主体、执行标准和实现路径等,简明易懂、实操性强。其中,在“发挥地方金融组织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方面,明确了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和担保费补贴政策的适用范围、标准和申请方式,支持该省融资担保集团开展直接担保业务和打造“辽财—普惠保”品牌,发挥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的融资补充作用,为市场主体提供差异化融资支持。在“优化金融服务与监管”方面,提出于6月上线运行辽宁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更好发挥融资对接功能;加大银企对接频次和力度,建立困难领域和重点领域项目融资需求库;加快推出“辽科贷”“辽知贷”等信贷新产品,升级迭代“辽贸贷”;适度提高对银行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容忍度。 (来源: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6方面143项!广东潮州出台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6月17日,广东省潮州市印发《潮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涵盖6方面143项政策措施,包括财政政策、货币金融政策、稳投资促消费政策、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保基本民生政策。其中,货币金融政策方面,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来源: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二、新举措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

6月2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就主动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趋势,充分释放数字化发展红利,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作出部署。

《指导意见》提出两阶段工作目标,到2025年,与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顶层设计更加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健全,政府履职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取得重要进展,数字政府建设在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到2035年,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体系框架更加成熟完备,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公平普惠的数字政府基本建成,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指导意见》明确了数字政府建设的七方面重点任务。在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方面,通过全面推进政府履职和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强化经济运行大数据监测分析,大力推行智慧监管,积极推动数字化治理模式创新,持续优化利企便民数字化服务,强化生态环境动态感知和立体防控,加快推进数字机关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智能集约发展,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全面提升政府履职效能。(来源:新华社)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推动大型支付和金融科技平台企业回归本源,健全监管规则

6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强化大型支付平台企业监管促进支付和金融科技规范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等四项文件。

会议强调,要依法依规将平台企业支付和其他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本,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健全支付领域规则制度和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要强化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和平台企业参控股金融机构监管,强化互联网存贷款、保险、证券、基金等业务监管。要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平台企业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加强平台企业沉淀数据监管,规制大数据杀熟和算法歧视。要压实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健全中央和地方协同监管格局,强化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加强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保持线上线下监管一致性,依法坚决查处非法金融活动。(来源:新华社)

北京市六部门: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深化政银担合作

6月21日,北京市金融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 进一步深化政银担合作的若干措施》,引导北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聚焦主业、支小助微、降低费率,进一步深化银担合作,增强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若干措施》强调,要不断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水平。加大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指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参与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产品创新和风险控制,提高服务效率和风控能力。扩大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业务合作规模。创新业务合作模式,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探索与信易贷平台北京站合作。完善不良资产处置机制,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依法合规处置不良资产,在知识产权领域探索通过质权转股权、反向许可、拍卖等方式快速进行质物处置。《若干措施》要求,要继续完善银担业务合作。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开展“见贷即担”“见担即贷”批量担保业务合作,探索建立银担并行的审批流程。推进新型银担“2:8”风险分担机制落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情况作为单独指标,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体系,对积极参与银担分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给予相应的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来源: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安徽: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做好人才创业创新金融服务

6月20日,安徽省金融局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就金融支持人才发展提出四方面共12条意见:一是加强银行信贷支持,做到“应贷尽贷”,全面推广“人才贷”,扩大授信权限期限,优化银行金融服务。二是加强资本市场支持,做到“应投尽投”,扶持企业上市发债,设立人才企业专板,大力推进“人才投”。三是加强担保保险支持,做到“应保尽保”,加大政策担保力度,创新人才保险产品。四是加强综合配套支持,做到“应优尽优”,改进人才管理服务,畅通人才线上对接,完善绩效考核工作,构建协调联动格局。《意见》明确支持对象为安徽省市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行业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人才计划入选者,人才企业一般指上述人才创办的企业。(来源: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湖南首届旅游发展大会的若干措施》

6月17日,为落实好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办好湖南首届旅游发展大会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办一次会、兴一座城”理念,加快推动张家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湖南省金融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湖南证监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湖南首届旅游发展大会的若干措施》,提出十八项金融支持措施。其中,湖南省金融局负责十二项金融支持措施,如搭建政银企对接桥梁;鼓励引导省级金融机构对张家界市旅游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给予重点支持;支持张家界市辖内农商行依法依规通过多种方式补充资本金;鼓励和支持融资担保公司为张家界市旅游企业发债提供融资担保;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在张家界市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支持张家界市创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等。(来源: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三、新动态

广西省公示2022年度重点拟上市企业、重点拟上市后备企业名单

6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局发布《2022年度广西重点拟上市企业、广西重点拟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公示》称,该单位组织召开了2022年自治区重点拟上市企业路演评审会,邀请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广西证监局以及广西资本市场专家服务团专家担任评委,对各设区市推荐的32家上市后备企业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得分情况,拟确定20家企业为“2022年度广西重点拟上市企业”, 12家企业为“2022年度广西重点拟上市后备企业”,现予以公示。(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天使投资协会正式成立,全国首家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作主管单位

近日,深圳市天使投资协会正式成立,并召开深圳市天使投资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新东参加会议并致辞。王新东指出,天使投资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催化剂”,是创新创业的“加速器”,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鼓励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更好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作用”,首次将天使投资提到与创业投资同等重要的地位。希望深圳市天使投资协会正式成立后,成为连接监管部门、天使投资机构、天使投资个人与企业间的重要桥梁与纽带,搭建沟通交流、合作共享的平台,培育及聚集更多优秀的天使投资个人精英,在引导行业理性投资、反映行业诉求以及壮大天使投资人队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深圳的天使投资行业繁荣发展贡献力量。深圳市天使投资协会是国内首家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在民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以聚集培育发展天使投资人为主的社会团体。协会由深圳天使母基金联合知名天使投资人发起成立,旨在吸引和支持国内外优秀天使投资人在深开展投资,打造深圳天使投资沃土,助力深圳打造国际风投创投之都。(来源: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公示2022年度绿色金融机构认定及2021年度存续机构评审结果,新认定绿色金融机构11家

6月17日,深圳市金融局发布《关于2022年度绿色金融机构认定及2021年度存续机构评审结果的公示》称,深圳市金融局联合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深圳银保监局对2022年度绿色金融机构认定及2021年度绿色金融机构存续开展评审工作。经研究,11家存续期绿色金融机构中8家审核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等3家机构约谈整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等11家机构申请新认定绿色金融机构。(来源: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题

河北省承德县金融局明确为县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

6月22日,承德县政府发布《关于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县级牵头部门的通告》。通告称,经承德县政府同意,承德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县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来源:承德县人民政府)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南沙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6月20日、21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接续发布《关于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通告》。通告称,为全面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确保该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具体情况,明确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作为区本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牵头部门,并将具体工作要求予以通告。(来源: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福建省福鼎市市场监管局调整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牵头部门

6月20日,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福鼎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牵头部门的通知》称,经宁德市政府同意,对福鼎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牵头部门作如下调整:参照宁德市级工作机制,由福鼎市市场监管局作为福鼎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牵头部门,承接该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配套保障等工作,日常工作仍由该市处非办承担。福鼎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要加强行刑衔接,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来源:福鼎市人民政府)

陕西省略阳县住建局印发《住建系统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6月20日,陕西省略阳县住建局印发《住建系统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就住建系统开展养老领域等非法集资整治风险常态化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指出,要建立“预防为主、处置有力、反应灵敏、配合密切”的工作机制,做好养老等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四大工作任务,一是全面开展养老等领域非法集资政策宣传,二是全面开展养老等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三是加大养老等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稳控和查处力度,四是总结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来源:略阳县人民政府)

五、“地方金融监管”专题:地方“7+4”行业整治情况

湖南省印发《寄卖行违规开展典当业务清理整顿试点工作方案》规范典当行业市场秩序

6月24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寄卖行违规开展典当业务清理整顿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清理整顿工作重点为:是否经营或变相经营典当业务;店面招牌是否有典当、质押或类似内容;店面是否悬挂(贴)“典”、“当”、“押”标识;是否假冒典当行开展虚假、误导性宣传。(来源: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济南市2021年度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分类评级初评工作完成 22家公司评为Ⅰ级和Ⅱ级

济南市金融局于3月至6月开展了2021年度济南市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分类评级工作,经过公司自评、区县初审、市局复审,该市民资行业分类评级市级评审工作顺利完成。采取市、区两级共同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方法进行现场审计,杜绝了重复审计问题。重点审查了公司治理、业务发展、合规经营、风险防范、信息披露五个方面的内容。通过检查,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总体经营较为规范,评为Ⅰ级和Ⅱ级的公司共计22家,占91.6%。从评级情况来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普遍经营较为规范,自律意识较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司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偏低,目前仅有11家公司开展了此项业务;二是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不高,截至今年5月有个别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三是资本周转倍数少,总体业务量不高。(来源: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发布2021年度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情况 39家评为A级

6月20日,湖南省金融局发布《关于全省小额贷款公司2021年度分类监管评级情况的通报》称,湖南全省有小额贷款公司142家,其中符合参评条件的有128家,不符合参评条件的14家(开业未满1年的3家,停业整改的10家,取消1家);评为A级39家,占比30.47%,同比下降50.63%;评为B级33家,占比25.78%,同比增长6.4%;评为C级44家,占比34.38%,同比增长389%;评为D级12家,占比9.38%,同比增长50%。同时,尚存问题如治理体系不完善、业务发展能力不足、合规经营情况有待完善、风控意识不强、接受监管的自觉性不够、个别监管部门未能认真履行职责。(来源: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六、新观点

肖远企:化解中小银行相关风险主要采取的六项措施

6月23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召开“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银保监会副主席肖远企出席发布会,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领域改革与发展相关情况,并就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等话题接受媒体提问。

中小银行风险问题是市场关注的热点话题。据肖远企介绍,我国目前共有中小银行3991家,包括城市商业银行147家,农村信用社(包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信社)2196家,村镇银行1651家;总资产92万亿元,在银行业总资产中占比29%,主要专注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和“三农”服务,相关贷款在银行业中占比分别是47%和40%。

肖远企表示,过去5年累计处置中小银行不良贷款5.3万亿元。中小银行总体运行平稳,尽管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个别机构风险比较高,有的还涉嫌违法犯罪,但总体而言风险完全可控,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据了解,在化解不良资产和相关风险方面,银保监会采取了6项主要措施:一是坚持改革化险一体推进。重在公司治理和机制建设,重在培育中小银行发展和防控风险的内生动力,落实各方责任。对于个别重点机构,“一行一策”,制定深化改革和风险化解方案。二是不断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主要是做实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分类,加大拨备计提和不良贷款处置力度,丰富处置渠道,同时为中小银行处置不良贷款提供政策支持。三是推动多渠道补充资本。主要是统筹中小银行内源性资本补充和借助外部市场的资本补充,以及利用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的资本补充机制。同时,用好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补充资本。四是完善公司治理。主要是探索推进中小银行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进一步有机融合,构建符合小法人实际、简单实用的公司治理安排。五是强化科技赋能。促进中小银行数字化转型,用科技手段巩固中小银行在支农支小领域的传统优势。六是优化机构布局。进一步构建有差异化、特色化、相互合作、相互竞争的机构体系。(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新华财经风控项目组立足打造金融风险领域高端智库平台,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目前可提供《行业信贷风险指数》《地方债风险监测预警》《地方金融监管“7+4”行业周报》等系列报告,以及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金融监管解决方案,服务金融市场投资者以及金融监管机构。可根据用户需求,定制行业、区域或细分市场报告类产品。如需请联系:(010)88052705 或 sashuang@xinhu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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