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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20项信用信息相关措施 力促中小微企业融资

新华信用|2022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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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印发《江苏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提出要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实名注册中小微企业达到150万户,平台普惠贷款余额超过4000亿元等。

新华信用南京8月10日电(记者 孙寅)江苏省近日印发《江苏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及附件《江苏省信用信息共享清单》,提出要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实名注册中小微企业达到150万户,平台普惠贷款余额超过4000亿元,占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比重、信用贷款余额占比均达到20%以上。

江苏省拥有企业406.6万户,其中99%以上是中小微企业。长期以来,由于中小微企业缺少抵押物,银行缺乏准确掌握中小微企业信用状况和风险状况的手段,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不高、信用贷款占比偏低。

“《措施》包括五个部分共20项举措,聚焦建立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长效机制,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巩固拓展、坚持集约高效、强化政策支持。”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世祥介绍。

《措施》明确,将依托江苏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江苏省节点,加强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共享;依托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省级企业征信服务平台,统筹建设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突出江苏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主渠道作用。

江苏立足本省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服务的实际,编制了《江苏省信用信息共享清单》,明确信用信息共享内容、方式、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等要求,并提出要发挥省级节点作用,充分共享国家层面“总对总”对接数据,推进与江苏省公共数据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地方征信平台等互联共享。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钱东平表示,此次发布的《江苏省信用信息共享清单》增加了税务、住房公积金、水电气费等信息,数据范围更广,种类更多,质量更高,将有效弥补前期省级企业征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中存在的空白和不足,进一步提升企业画像的精准性。

根据《措施》,江苏省将引导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接入机构合作,针对不同规模、行业、业态、融资对象、融资需求等融资服务场景,充分挖掘信用信息价值,开展针对性个性化信用评价,提升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信用状况的识别能力。同时,探索建立金融纠纷高效处置机制,开发实现中小微企业贷款“线上公证”“线上仲裁”机制的相关功能,积极探索金融数据直达线上诉讼、仲裁接口。

此外,《措施》还将从加强授权管理、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保障信用主体权益、加强信用信息应用监管等方面着力,建立长效规范管理机制。

新华财经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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