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崂山区印发“上市新政”加快推进企业上市
近年来,青岛崂山出台了《崂山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实施意见》,推动崂山区优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优做强、促进资本市场“崂山板块”扩容提质。截至目前,崂山区已累计落实上市企业专项扶持政策资金1.13亿元,惠及36家上市、拟上市企业。
为进一步引导优质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崂山区充分研究学习北京、上海、深圳等先进地区相关政策,广泛征求相关区直部门、上市及拟上市企业的意见建议,对《崂山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实施意见》进行多轮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上市新政”。
据悉,“上市新政”主要包含九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首发上市补助,对崂山区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1500万元补助;二是上市公司迁址补助,对在境内外上市的青岛市外上市公司将注册地迁至崂山区的,根据迁入时上市公司市值分别给予相应补助;三是新三板挂牌补助,对完成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180万元补助;四是股改补助,对崂山区企业以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为目的改制成规范化股份公司的,企业报青岛证监局辅导备案或挂牌、上市成功后给予30万元补助;五是上市企业综合奖补,对崂山区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完成首发上市的企业,五年内连续给予企业综合奖补政策;六是自然人股东综合奖补,自然人股东因企业首发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优化股权结构的,企业上市挂牌成功后,予以一定奖补;七是再融资补助,对崂山区境内外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的,包括配股、增发、定向增发、发行可转债等,在募集资金到账后,按年度再融资额的0.3%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八是中介机构服务奖励,对服务崂山区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保荐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每成功服务1家企业首发上市,分别给予中介机构服务团队最高10万元奖励;九是建立企业上市“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态,从加强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优化上市服务、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储备库等六个方面建立企业上市“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态,同时建立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质效。
崂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洋表示,对比政策修订前,一是政策可操作性更强,既保留了过去好的政策做法,又克服了过去部分政策可操作性不强、某些条款与企业上市发展现状及其他相关政策不相匹配等问题,支持政策更加精准、有力。二是政策惠及面更广,政策覆盖了从企业股改、新三板挂牌、上市、再融资等与拟上市及上市企业相关的各个方面,涵盖了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港交所及境外交易所等多个板块。三是政策支持力度更大,企业首发上市补助由原来的1000万元提升至最高1500万元,企业家领办人才奖励由 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上市企业综合奖补进一步提升了奖补比例,并首次将上市公司在崂合并报表子公司纳入奖励范畴,进一步加大奖励力度。(王子雯)
编辑:赵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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