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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平发放首张居住权登记证明

新华财经|2024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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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桂平市通过建立上门服务机制、专设绿色通道窗口、“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精简审批环节、不动产登记业务“同城通办”等措施,让市民群众享受高效优质的住房保障服务。

“办理过程不到1个小时,我顺利拿到了居住权登记证明,我的居住权益有了保障,现在心里感到很踏实。”近日,市民刘女士从广西桂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了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桂平市办理的首张居住权登记证明。“居住权”的正式落地实施,标志着不动产登记工作迎来新的里程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66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这是我国法律第一次明确“居住权”。

“居住权登记证明为市民提供了新的住房保障方式,对保障‘居者有其屋’‘老有老养、老有所住’都具有重大意义。”据桂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简路易介绍,居住权作为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其登记工作在法律上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有效解决部分市民住房困难问题,特别是对于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了更为人性化的住房保障。

据悉,桂平市拟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居住权登记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加强宣传,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居住权登记的相关政策和程序,确保居住权登记工作惠及更多市民。

不动产登记是事关民生保障的重要工作。今年以来,桂平市通过建立上门服务机制、专设绿色通道窗口、“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精简审批环节、不动产登记业务“同城通办”等措施,让市民群众享受高效优质的住房保障服务。截至6月中旬,桂平市共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3.77万件,登簿1.78万件,发证8961本;同时,对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材料查验流程进行有效精简,积极学习引进继承遗产人管理制度,今年上半年办结业务95件,确保不动产继承登记既有效率、也有“温度”。(黄锴)

 

编辑:赵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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