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报废旧车买新能源车补贴2万元
9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
9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6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据悉,《实施细则》在做好与国家政策衔接基础上,提高了内蒙古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增补了旧车在消费者名下持有时间要求。
《实施细则》规定,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报废2018年4月30日前(以下日期均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置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可申请20000元/辆补贴;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置2.0L(含)排放标准以下燃油乘用车可申请15000元/辆补贴。对自2024年4月24日起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含完成补贴发放的申请),均按本细则明确的标准予以补贴。其中,对此前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按以上标准补齐差额。《实施细则》明确个人消费者报废的旧车须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为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实施细则》还新增了内蒙古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即个人消费者在本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内购买乘用车新车,开具当地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并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可申请一次性购车补贴。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14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16000元,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8000元;新购车辆为燃油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11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13000元,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5000元。
《实施细则》明确了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流程,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通过登录云闪付APP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补贴小程序汽车置换更新活动专区,填报补贴申请材料。
据悉,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盟市落实好补贴政策,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真金白银”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直接惠及消费者。(侯倩)
编辑:穆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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