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创新开展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腾退指标试点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晋宁磷矿启动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腾退指标试点项目,实现矿山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修复工作有机结合,用实际行动践行“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理念。
站在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晋宁磷矿的矿山上,一眼望去,一面是忙碌的采矿作业区,另一面却是生机盎然的山坡。

“这里曾经也是采矿区,我们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园则园、宜草则草的原则修复后,已经长出了树木和蔬菜。”据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晋宁磷矿矿长谢言宏介绍,为充分利用矿区范围内已开采完的区域,进行土地复垦修复腾退采矿用地指标,用于解决新增开采区的用地审批,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晋宁磷矿启动了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腾退指标试点项目,实现矿山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修复工作有机结合,用实际行动践行“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理念。
谢言宏口中的“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腾退指标试点”正是云南省落实自然资源部保障采矿用地要求,实现生态修复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的创新实践。
2022年11月,自然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2号)的文件,其中明确“鼓励使用复垦修复腾退指标办理用地手续。同时允许复垦修复的新增耕地经核定报备后可用于本企业在本地区采矿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该文件出台后,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积极研究政策,立即启动试点项目选取。
“我们在选取试点的时候综合考虑了三方面因素,首先试点项目选取要符合政策要求,其次是有新增采矿用地需求的采矿企业,最后还考虑已实施过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较好的企业。最终选定云南磷化集团晋宁磷矿生产矿山作为云南省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腾退指标试点。”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高级工程师徐刚介绍道。
试点选取后,云南磷化集团立即组织技术单位进行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但由于国家只出了政策文件,还没有更新相关技术编制规范,在编制实施方案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了解情况后,立即在省级自然资源领域专家库中挑选矿山生态修复、耕地指标核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指导组,全程指导云南磷化集团围绕国家的新政策,结合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成功编制完成云南省首例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腾退指标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并按程序上报审批备案。
2024年3月21日,该项目获得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2024年5月10日正式开工建设。在项目实施期间,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系统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运用遥感监测、地质调查等多种技术手段和多次到达现场的方式,动态跟踪工程进度与质量。通过土壤检测、植被成活率评估等,确保修复效果符合设计标准,有效推进项目顺利实施。2024年12月31日,晋宁磷矿项目通过省级终验,顺利完成建设用地腾退指标入库工作。
目前,该项目腾退用地指标35.57公顷。根据云南磷化集团新增采矿项目等用地需求和生产计划,将产生的腾退用地指标用于采矿项目新增用地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相关工作。
云南磷化晋宁磷矿项目是落实自然资源部生态修复政策要求的成功实践,也为全省存量采矿用地修复提供了重要经验。下一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推动生态修复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更大贡献。(段巧芳)
编辑:穆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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