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建立林长履职政治监督机制 筑牢桂北生态新防线
近日,桂林市林长办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单位共同印发了《关于建立林长履职政治监督机制的通知》。这一举措标志着桂林市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迈出了坚实一步,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桂林样板”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日,桂林市林长办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单位共同印发了《关于建立林长履职政治监督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一举措标志着桂林市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迈出了坚实一步,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桂林样板”提供了有力保障。
聚焦“关键人”,压实生态保护责任。《通知》指出,要紧盯“关键人”,将各级林长,尤其是党政“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监督内容包括林长是否依法依规履职、是否协调解决生态保护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是否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等。通过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确保各级林长切实履行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的职责。
紧盯“关键事”,筑牢生态安全屏障。《通知》指出,要聚焦“关键事”,监督工作将重点关注违法侵占林地、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灾害防控、林业生态重大项目推进、涉林民生资金支付等高风险领域,切实加强生态风险防控。通过强化对这些关键领域的监督,确保桂林的自然生态资源得到全面保护,为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筑牢生态根基。
明确“关键环节”,形成联动监督合力。《通知》明确,联合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通过建立联合监督、工作联络、结果运用等机制,实现对林长履职情况的全面、精准、有效监督。针对问题频发多发、多次约谈提醒均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开展联合调研督导,指导有关责任人进行问题整改。将林长履职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的参考,对于发生重大非法占用或破坏林草湿资源案件、重大火灾、重大有害生物灾害“三个重大”情形,造成重大生态环境损害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
落实“关键举措”,提高政治监督效能。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林长办及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林长履职监督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队伍建设,注重宣传引导,不断探索创新,积极构建“履职监督-问题反馈-责任追究-长效机制”全流程监督闭环,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推动林长履职政治监督制度化、常态化执行。
下一步,桂林市将充分运用并持续优化这一创新机制,进一步夯实各级林长的生态保护责任,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精准有效的“硬核”措施,确保林长履职政治监督机制落地见效,全力守护桂林的绿水青山,不断续写桂林生态保护新篇章。(梁升琼)
编辑:穆皓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