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调解如何从“东方实践”走向“全球标杆”?东方国际商事调解研讨会在沪举办
6月14日,东方国际商事调解研讨会在沪举办。来自政府、高校、行业协会、商会、调解组织、企业、律所等各个领域的150余位嘉宾参加活动并进行了深入交流。
6月14日,东方国际商事调解研讨会在沪举办。来自政府、高校、行业协会、商会、调解组织、企业、律所等各个领域的150余位嘉宾参加活动并进行了深入交流。

研讨会现场(主办方提供)
商事调解是一种专业、灵活、高效、经济的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对于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今年4月,全国首家司法行政部门赋码登记的商事调解组织落户上海,上海东方国际商事调解院(简称“东方调解院”)正式运营。在活动现场,东方调解院分别与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公证协会、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上海市总商会、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中国德国商会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同时,该院聘任上海仲裁委员会主任刘晓红为战略指导委员会主席,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原党组书记、副主席沈国明为专业工作委员会主席,引入专业人士助力调解院开展相关工作。
据介绍,以上合作协议的签署具有多重深远意义:与上海仲裁委员会的合作旨在畅通仲调对接渠道,引导仲裁案件先行调解、提高仲裁赋强调解协议的效率,助力上海成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与上海市公证协会的合作有助于提前引入公证员参与调解,协助固定证据,提高后续赋强公证效率;与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的合作有助于吸引优秀的专业人才参与调解;与上海市总商会、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的合作旨在尊重商事交易习惯,更精准地理解企业需求,提升调解在企业端的认可度;与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的合作有助于在调解过程中建立权威、高效的证据支持渠道,增强调解、解决复杂纠纷的能力;中国德国商会的合作则聚焦为中德企业之间的跨境纠纷提供优质的调解服务,服务中国企业出海,增强中国商事调解在境外的吸引力和公信力。


颁发聘书环节(主办方提供)
近年来,上海在商事调解领域取得多项进展,如出台全国首部省级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专门规范商事调解的地方法规,推出商事调解“和计划”吸引1800多家机构加入并承诺优先使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等。根据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在解决商业纠纷方面,上海市商事调解可替代性得分为100。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姜平,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坚勇出席活动并讲话。
在主题发言环节,发言嘉宾围绕上海如何推进商事调解工作发展发表了各自的真知灼见。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洪冬英表示,东方调解院的架构设置改变了解纷机构“单打独斗”的局面,体现了法商融合、多元共治的理念。希望以东方调解院为制度试验田,通过立法突破、理念普及、技术赋能三方面,推动形成可复制的中国调解方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曹克睿表示,在商事调解社会需求增长的情况下,政府、调解组织和法院三方应梳理明晰各自的主体定位和职能,助力商事调解扩大影响力。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邵万权表示,律师凭借其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在参与解决纠纷时,不仅可以提高解决效率,还可以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上海东方国际商事调解院资深顾问、英国史密斯集团亚太区总法律顾问赵震宇表示,在提升“上海调解”国际认可度的过程中,可借鉴新加坡经验,培育并引进专业化、国际化人才。
东方调解院盛勇强理事长表示,东方调解院将持续优化机构运作、不断提升专业动能,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努力将东方调解院打造为立足亚太、放眼全球的优质商事调解法律服务供应者。

东方调解院盛勇强理事长总结(主办方提供)
本次活动由上海市司法局的指导,上海东方国际商事调解院、上海市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主办,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公证协会、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上海市总商会支持。(杨子华)
编辑:葛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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