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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年底前在主城区等三区买新房 给予购房款1%的补贴

新华财经|2022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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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5月2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德州市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办理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的,由市、区财政按比例给予房屋成交价1%的补贴。

新华财经济南5月23日电 山东省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自2022年5月2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办理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的,由市、区财政按比例给予房屋成交价1%的补贴。在其他县(市、区)办理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的,由属地制定政策和标准给予补贴。


编辑:曹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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