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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购房新政 优化摇号及区域限购政策

新华社|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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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在三方面优化了销售方式。第一,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排序顺位。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两类,即无房居民家庭(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和普通购房家庭。

新华财经成都11月18日电(记者李倩薇)取消顺位、优化摇号政策、优化区域限购措施……11月17日,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遏制投机炒房,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通知》自2022年11月18日起实施。

《通知》在三方面优化了销售方式。第一,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排序顺位。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两类,即无房居民家庭(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和普通购房家庭。

第二,符合三类情形之一的,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不再实施公证摇号。这三类情形包括:首次开盘的“双限地”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2倍以内的房源。

第三,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及以上的房源,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其中,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含)至3倍之间的,按照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无房(棚改)家庭优先选购的房源不低于对应房源数的70%,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对所有报名成功的无房(棚改)家庭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若无房(棚改)家庭不足房源数3倍的,由普通购房家庭按照公证摇号顺序递补。

成都市还出台了进一步优化区域限购措施的通知,将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统一为一个住房限购区域,具备该区域内任一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以及具备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均可在该限购区域内购房。同时,该区域购房套数、户籍社保年限等限购要求保持不变。


编辑:董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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