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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价新政

新华财经|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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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该政策重点对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峰谷时段进行优化设置,并调整了峰谷电价浮动比例。

新华财经杭州12月20日电(陈丽莎、张萍)12月19日,浙江省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宣贯会在杭州召开。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该政策重点对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峰谷时段进行优化设置,并调整了峰谷电价浮动比例。

根据《通知》要求,该政策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整体来看,经测算,政策调整后充换电设施平均用电价格将下降10%至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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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新政充换电设施峰谷时段划分及浮动比例

根据浙江省电力供需情况、新能源消纳情况及削峰填谷需要,新政对峰谷时段进行了优化,降低用电成本。

设置全天11.5个小时的低谷时段,低谷时长位居全国第一,且中午保留2小时低谷时段,满足网约车等用户在中午的充电需求;取消春秋季(共8个月)每天4个小时的尖峰时段设置。

与此同时,浙江原峰谷电价仅有尖峰、高峰、低谷三个时段划分,此次增设了平段时段,春秋季5.5小时、夏冬季4小时。并创新设立深谷时段,在每年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三个假期,增设深谷时段,时段为10:00至14:00,共4小时,进一步扩大电价下浮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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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前后春秋季峰谷时段变化(实线为本次拟调整时段,虚线为原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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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前后夏冬季峰谷时段变化(实线为本次拟调整时段,虚线为原时段)

此外,新政还对峰谷电价浮动比例进行了调整。通过适度下调峰段电价的上浮比例和扩大谷段电价的下浮比例,降低用电成本。

下调尖峰电价上浮比例,此次政策仅保留夏冬季(共4个月)的尖峰时段,且尖峰电价上浮比例由原来的80%下调为50%;

下调高峰电价下浮比例,高峰电价上浮比例由原来的38%调整为35%;

扩大低谷电价下浮比例,低谷电价下浮比例由原来的53%调整为60%;

增设深谷电价,在三个假期增设4小时深谷时段,深谷电价下浮比例达80%,在低谷电价基础上加大了下浮力度。

据浙江省发改委价格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劳虓虓介绍,此次政策调整后,浙江的低谷时长比长三角周边省份多,整体充换电用电价格将低于长三角周边省份。

截至2023年11月底,浙江省公共充电桩累计建成13.05万个,其中乡村3.6万个;年度新增5.02万个,其中乡村1.74万个。

“此次政策调整将显著降低新能源汽车充电成本,更好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国网浙江电动汽车公司副总经理周永佳表示,作为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之一,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将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


编辑:梁恒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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