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
日前自然资源部就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与复垦修复存量采矿用地相挂钩有关事项发布了《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新华财经北京11月25日电 据自然资源部网站25日消息,日前自然资源部就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与复垦修复存量采矿用地相挂钩有关事项发布了《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通知提出,统筹规划用地规模和布局。鼓励使用复垦修复腾退指标办理用地手续。允许复垦修复的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其中提到,采矿企业将本企业依法取得的采矿用地或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复垦为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的,经核定报备后可用于本企业在本地区采矿项目落实占补平衡。
通知还提出,规范复垦修复验收和地类认定。涉及稳增长和能源资源安全的采矿项目急需使用土地的,在采矿企业提供复垦修复方案或与政府签订腾退归还指标的协议,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不超过2年)完成复垦修复并归还腾退指标后,可以先行使用。
编辑:吴郑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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