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三权分置”走在全省前列
集体林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旨在加快推进“三权分置”,落实林地所有权、稳定林地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2024年,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 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对围绕贯彻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部署,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登记等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作为三北工程华北地区的主战线,是阻隔京津沙源,保障生态环境的绿色屏障。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现有森林面积816万亩,其中集体林达到513万亩。自1950年土改运动以来,全县集体林经历了六个时期改革,1962年开展了“四固定”(即耕畜、土地、劳动力、农具从生产大队固定给生产队);1981年开展了林业“三定”(即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和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颁发了各种林业权属凭证;1991年开展“林业复核验证”,换发了《个人林木所有证》《集体林权证》《国有林权证》;2002年开始换发全国统一式样《林权证》;2007年将集体林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均山”“均股”“均利”的形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2020年林权类登记纳入不动产登记系统,开始核发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证。
2022年以来,县林业和草原局以“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为抓手,以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重点,以核发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为突破,大胆实践、深入探索新时期集体林权改革新路径,率先在全省核发了林地经营权不动产证书,截至今年4月初,全县累计核发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证书1900本,核发林地面积14.5432万亩。办理林地流转业务79笔,流转面积1.2567万亩。2024年,县林业和草原局协调中国农业银行围场县支行为试点金融机构,以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证书抵押,完成全市首例林权类抵押贷款,盘活了闲置资源,开启了生态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转变的新路径,全县的集体林权改革迈出重要步伐。
围场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全县林业的长远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也为全省全市的其他地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可借鉴的成功范例与宝贵经验。(作者:商国平、张文雷、李彦平、李伯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