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产业规模化发展保驾领航
在我国能源结构加速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时期,为助力能源强国建设,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新华财经北京12月23日电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23日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该负责同志介绍,光热发电兼具调峰电源和长时储能双重功能,能够有效平抑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出力的波动性,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成功掌握塔式、槽式、菲涅尔式等主流光热发电技术,已建成全球领先的光热发电产业链,电站单位千瓦建设成本从10年前的约3万元下降至1.5万元,度电成本降至0.6元上下,已初步具备规模化发展的基础。但另一方面,我国光热发展还面临初始投资大、市场竞争能力偏弱、系统支撑调节价值未充分体现、产业技术水平仍需提升的问题。在我国能源结构加速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时期,为助力能源强国建设,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意见》。
《意见》提出到2030年,我国光热发电发展总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度电成本与煤电基本相当,技术实现国际领先并完全自主可控,行业实现自主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成为新能源领域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新产业。
为破解光热发电发展瓶颈,《意见》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提出一揽子政策措施,为产业规模化发展保驾领航。同时,为充分发挥光热发电对新型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作用,《意见》提出多条举措。
在谈及下一步如何推动《意见》落实方面时,该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按照《意见》各项任务举措职能分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将做好工作统筹,积极研究并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切实做好各项政策要素的保障。相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光热发电发展,抓紧开展省级光热发电资源普查、布局规划等工作,推动落实光热发电相关电价机制、辅助服务细则等各项保障措施,加强项目建设统筹协调,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针对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编辑:吴郑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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