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将持续强化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 推动有条件地区历史遗留矿山“清零”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持续强化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在遏制增量的同时,推动有条件地区历史遗留矿山“清零”,让绿色成为中国矿业最鲜明、最持久的底色。
新华财经北京4月29日电(记者高婷)29日,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副司长乔春磊在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绿色勘查是矿业绿色发展的“第一道关口”。在绿色勘查全面落地的基础上,整个矿业领域的绿色发展取得了整体性成效。
第一,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绿色发展有章可循。自然资源部构建了覆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修复全生命周期的绿色标准体系。在勘查环节,发布绿色勘查行业标准,推动绿色勘查从“试点探索”走向“全面落地”;在开发环节,自然资源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明确绿色矿山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在修复环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了矿山生态修复的责任主体和要求。目前,全国已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修复”的制度闭环。
第二,绿色矿山建设提速扩面,矿区环境显著改善。自然资源部综合运用土地、金融、财税等激励政策,推动绿色矿山建设从“示范引领”转向“全面推进”。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省级以上绿色矿山5500余家,占持证在产矿山比例超过50%。一批“花园式矿山”“森林矿山”相继涌现,“矿区变景区、矿山变青山”正在成为现实。到2028年底,目标是让90%的在产大型矿山、80%的在产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第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交出亮眼“成绩单”。我国是矿产资源大国,开发历史悠久,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基数大、修复任务重。“十四五”期间,自然资源部协同财政部在长江、黄河、青藏高原、“三北”工程区等重点区域,部署实施了68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通过“中央引导+地方落实+社会参与”的模式,全国累计完成修复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面积335万亩,超额完成280万亩的目标任务,超出19.6%。
乔春磊说,从绿色勘查的“第一道关口”,到绿色矿山建设的全面推进,再到生态修复的“后半篇文章”,矿业领域的绿色发展已经形成了全链条、全方位的新格局。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持续强化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在遏制增量的同时,推动有条件地区历史遗留矿山“清零”,让绿色成为中国矿业最鲜明、最持久的底色。
编辑:郭洲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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