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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持续深化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 进一步优化矿业营商环境

新华财经|202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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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自然资源部持续深化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写入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进一步优化了矿业营商环境,促进矿业经济发展和市场繁荣。

新华财经北京4月29日电(记者高婷)29日,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管理司副司长余海洋在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十四五”期间,自然资源部持续深化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加大矿业权管理政策供给,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出让制度、勘查开采登记管理制度和矿业权税费制度,优化矿业权审批管理,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写入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新《矿产资源法》),进一步优化了矿业营商环境,促进矿业经济发展和市场繁荣。

一是全面推进探矿权竞争出让,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新《矿产资源法》构建了以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方式出让为主的出让制度,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吸引更多主体参与找矿勘查。按照新《矿产资源法》要求,自然资源部多渠道拓展勘查区块来源,持续加大探矿权出让力度,2025年,全国共出让探矿权1095个,其中战略性矿产资源探矿权629个,有力保障了我国矿产资源安全。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为配合新《矿产资源法》的实施,自然资源部升级完善了矿业权管理信息系统和登记配号系统,实时采集全国矿业权登记、许可信息。在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出台前,自然资源部于2025年7月制定了矿业权管理衔接过渡政策,发布了指导办理矿业权登记与勘查开采许可的服务指南,进一步精简了申请要件,比如,勘查许可证的申请要件由10件减至4件,采矿许可证的申请要件由15件压减至7件;目前,部本级矿业权登记和勘查开采许可已全面进驻自然资源部的政务大厅集中办理,管理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

三是严格探矿权续期管理,遏制“圈而不探”。自然资源部将构建源头预防、过程严管的勘查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新《矿产资源法》中关于探矿权续期最多3次、续期时需核减面积、无正当理由未开展或未实质性开展勘查工作的不予续期等规定,规范矿产资源勘查秩序,释放找矿空间。同时,督促探矿权人加大勘查力度,推动探矿权加快转为采矿权,有效遏制“圈地而不探矿”问题。

 

编辑:郭洲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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