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推动可再生能源消费出新规
可再生能源消费主要通过用户实现,是消纳的最终目标;可再生能源消纳主要通过省级行政区域统筹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和电网建设实现物理电量消纳,为消费奠定基础。
新华财经北京6月22日电(记者安娜)记者22日从国家能源局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牵头编制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当日正式挂网公布,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实施,将从省级行政区域和重点用能行业两个层面压实可再生能源消纳和消费责任。
可再生能源消费主要通过用户实现,是消纳的最终目标;可再生能源消纳主要通过省级行政区域统筹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和电网建设实现物理电量消纳,为消费奠定基础。
办法建立了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制度,明确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的意义、落实方式和核算方法;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的定义、落实方式和核算方法。
其中,在可再生能源消费方面,为推动各方更好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办法坚持全面和重点相结合的思路,明确对重点用能行业开展消费最低比重目标的监测考核。
“目前,我们已经对电解铝、钢铁、水泥、多晶硅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等提出了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说,国家能源局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确定重点用能行业具体范围、指标设定和考核要求,未来重点用能行业将主要聚焦工业、建筑和交通等消费侧重点领域。
此外,办法还将非电消费纳入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考核。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认为,这有助于破解电网消纳难题,推动可再生能源更好利用。当前我国新能源消纳压力不断增大,面对资源富集地区本地消纳能力有限、大规模远距离外送消纳制约因素增多的矛盾,拓展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途径,既是缓解电网消纳压力、破解电力消纳瓶颈的需要,也是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内在要求。
同时,这也将助力破解目前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发展难题。经过多年培育,我国绿色氢氨醇等产业快速发展,初步具备规模化开发利用的基础,但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市场竞争能力仍然较弱,绿色价值缺乏有效传导与市场体现,需要进一步通过政策引导形成稳定需求。“将非电消费纳入考核,有利于加快激发非电消费需求,推动早日实现规模化发展,为拓展终端脱碳场景、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提供有力支撑。”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说。
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方面,相比以往相关政策,办法对责任权重制度主要有三方面优化:
一是实行分区分档。办法明确提出“建立分区域权重增长机制”,区分不同地区对各省份设置权重增长指标。通过差异化设置权重指标,促进绿电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和高效消纳。
二是加强中长期引领。办法明确提出,强化中长期消纳责任权重引导,与各省份新能源利用率做好衔接。“今年国家能源局下达各省份消纳责任权重指标时,将随2026年权重指标,同步下达2030年权重指标。各省份可据此统筹安排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网工程和调节能力建设,优化时序、加强协同,保障‘十五五’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实现。”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说。
三是强化刚性要求。在权重指标设置上,办法对各省份提出刚性年度增长要求;在核算方式上,办法要求通过实际消纳电量完成,确实无法完成实际消纳电量的,可通过绿证补充完成;在评价方式上,办法强化考核要求,对未完成的省份,视情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约谈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并进行通报,未完成的权重指标转移至下一年度完成。
总体来看,“办法构建起‘消费端刚性义务+消纳端属地责任’双轮驱动的全新格局,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宏观要求拆解为可量化、可考核的刚性约束,为‘十五五’乃至更长时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筑牢了制度根基。”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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