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电消费成为“硬指标” 打开绿色化工产业增长空间
非电类即可再生能源不经过发电环节,直接转化为燃料、热能或化工原料等终端产品,典型代表包括绿氢、绿氨、绿色甲醇、可持续航空燃料的生产,以及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简称《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将可再生能源非电消费纳入最低比重目标考核体系,补齐了长期以来仅侧重绿电消纳的制度短板。这一制度将对绿色化工原料及绿电交易带来哪些影响?
为绿色氢氨醇打通产销闭环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分为电力、非电两大类别。电力类涵盖风电、光伏、水电等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非电类即可再生能源不经过发电环节,直接转化为燃料、热能或化工原料等终端产品,典型代表包括绿氢、绿氨、绿色甲醇、可持续航空燃料的生产,以及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按照《办法》,消纳责任权重将任务分解到各省,明确各省必须消纳一定比例的绿电,以此打破地域壁垒,推动绿电在全国范围内高效配置和顺畅流动。
中信证券认为,这一制度安排为绿色氢氨醇产业创造了稳定、规模化的市场出口,解决了此前一直困扰行业的“销售渠道”问题。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绿氢、绿氨、绿色甲醇、可持续航空燃料等非电能源产品年产能分别为约25万吨、70万吨、38万吨和170万吨。但行业整体面临市场竞争力偏弱、绿色价值难以市场化兑现等问题。
《办法》实施后,下游高耗能企业为完成考核,将产生对绿色氢氨醇的刚性采购需求。例如,钢铁企业可以用绿氢替代焦炭进行氢冶金;化工企业可以用绿氨、绿色甲醇替代由化石燃料制取的原料,生产低碳的尿素、聚烯烃等产品,直接解决行业难以通过“用电”降碳的工艺难题。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特别指出,“以绿造绿”是制度落地的重要抓手之一。《办法》将多晶硅、锂离子电池制造等新能源领域制造业纳入考核,推动协同减碳的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建设。
2026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推进绿色氨醇规模化制取与应用,一体化建设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并建立稳定的绿色合成氨、绿色甲醇等产品下游消纳渠道。
这一系列政策共同指向一个趋势:绿色燃料产业不再只是支持“制氢”或“制醇”的单点环节,而是将可再生能源输入、绿氢制取、绿色氨醇生产、绿色认证和下游消纳纳入同一系统中统筹设计。
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专委会副秘书长吴俊宏表示:“将非电消费纳入硬性考核指标,意味着绿色化工产业正式从试点示范阶段迈入产业化放量阶段,长期稳定、规模化的刚性需求空间将被真正激活。”
激发绿证交易市场活力
《办法》明确对重点用能行业开展消费最低比重目标的监测考核。目前,国家已对电解铝、钢铁、水泥、多晶硅行业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等提出了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
绿证将成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完成情况的基本核算凭证。《办法》明确,未完成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的重点用能行业企业,在指标公布3个月内通过绿证交易等方式补充完成。这一举措将有望激发绿证交易市场的活力。
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王卫权表示,过去绿证以自愿交易为主,未与强制性义务挂钩,交易量长期不及预期,价格一度处于低位。《办法》的出台为绿证消费开辟了强制性需求渠道,赋予了绿证明确的履约价值。他预计,未来绿证交易量将显著上升,价格也有望摆脱低位,绿证市场将被真正激活。
国元证券研报分析称,绿证纳入核心履约凭证后,“不再只是绿色属性的补充证明,而是逐步成为制度性履约工具”。在部分企业短期内难以通过自建新能源或绿电直连完全满足目标的情况下,绿证交易将成为最直接的补足方式,其需求确定性显著提高。
与此同时,绿色电力消费监测考核将高耗能企业推向绿色转型的前沿。除了直接购买绿证,高耗能企业开始寻求更主动、更具长远效益的应对策略。通过自建分布式光伏、签订长期绿电采购协议等方式,从源头提升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成为企业降低长期合规成本、优化用能结构的核心路径。提前锁定绿电资源、完成绿色转型的企业,将凭借更低的长期成本和更高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级,在新一轮市场竞争中抢占优势。
编辑:吴郑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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