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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解读】基金投顾业务信息传递优化 短信“打扰”客户问题将化解

新华财经|2023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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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结算公布修订后的《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复用了账户申请文件中两个字段,传递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交易账户标识、投资顾问机构代码信息。

新华财经北京3月23日电(记者闫鹏)近日,中国结算公布修订后的《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下称“交换协议”),复用了账户申请文件中两个字段,传递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交易账户标识、投资顾问机构代码信息。

业内认为,本次修订有望极大程度减少基金投顾业务相关信息传递中出现的短信频繁“打扰”客户问题,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的买方投顾理念,有利于引导投顾客户减少对短期交易关注,更多接受投顾服务,推动基金投顾业务长远健康发展。

“调仓通知太烦,能不能关掉?”这是之前多位基金投顾客户的“吐槽”。基金投顾采用“买方代理”模式,尤其在投顾机构对产品调仓时,投资者就会收到一波交易确认短信通知,这让许多基金投顾客户不堪其扰。

“在投顾服务中,当客户将资金转入转出某个特定策略或者当投顾机构调仓时,客户可能会批量收到不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多条基金交易提醒短信,从而影响到客户体验。”易方达基金投资顾问业务部副总经理贺国庆说。

在一位华南某大型公募基金人士看来,交易确认通知是公募基金客户服务中的一项内容,但这适用于原来的买单只基金产品模式,并不适用投顾产品买一揽子基金行为。事实上,投顾机构也希望客户减少过度关注投顾组合持仓明细的行为,引导客户长期持有,交由专业投顾机构管理其账户。

3月17日,中国结算公布修订后的交换协议。本次修订复用了账户申请文件中“推荐人”和“推荐人类型”两个字段。其中,“推荐人类型”扩充了字段值域,新增“A:投顾标志”,“推荐人”支持填写投资顾问机构代码,为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所涉份额登记机构提供信息传递方式。

贺国庆表示,根据此次修订,基金销售机构和份额登记机构的数据交换接口中增加了一项标记,用于区分投顾服务的交易账户和客户“自主购买”的交易账户,为解决上述问题、优化投顾服务提供了技术基础,有望改善客户体验。

“若按照修订后的交换协议,投顾机构向销售机构发出的指定账户交易申请后,就会被贴上特定‘标签’,最终基金公司据此将不再给投顾客户重复发份额确认通知,可有效解决短信或邮件频繁骚扰客户问题。”上述公募基金人士说。

作为行业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服务实体经济的有益探索,我国基金投顾试点三年多来取得较好的示范效应,一举一动都受到市场密切关注。目前,我国共有60家机构获得基金投顾试点资格,大部分展业试点机构都推出了相应的投顾品牌。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秘书长陈春艳表示,基金投顾业务当前仍处于试点阶段,业务发展模式仍在摸索完善,需要全行业持续加强对投顾体系的探索,构建有层次的各类型客户服务体系,逐步完善顾问服务环节、落实行业信义义务,齐心协力开创基金投顾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据了解,按照修订后的交换协议报送相关信息的基金销售机构应事先与份额登记机构进行协商,自行评估确定改造、上线等工作事项,中国结算不做统一安排,未改造的机构开展基金投资顾问及其他业务不受本次交换协议修订的影响。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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