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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新华财经|2023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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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李缜、潘旺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新华财经北京12月8日电 国轩高科公告,公司于12月7日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并对李缜、潘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2023年9月7日,公司与美国伊利诺伊州政府签署了REV补贴协议。对于该重大交易事项,公司未及时披露,违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要求,公司董事长李缜、董事会秘书潘旺二人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李缜、潘旺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编辑:胡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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