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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券商因在泰禾集团公司债托管中履职不当被罚

新华财经|2024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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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出手对国泰君安、中金公司等三家券商出具警示函。受罚原因均为作为泰禾集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过程中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未能督导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新华财经北京1月17日电(记者闫鹏)证监会官网16日发布消息,对国泰君安中金公司东兴证券三家券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受罚原因均为作为泰禾集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过程中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未能督导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泰禾集团此前因债务违约事件备受市场关注,2023年7月底,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面值低于1元而被深交所终止上市。

从警示函信息看,证监会对上述三家券商处罚决定的内容大体相近。三家券商均涉及在受托管理期间未严格遵守执业行为准则,存在未对发行人未披露相关重大债务逾期及诉讼事项保持必要关注、未在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相关重大事项等情形。

对此,证监会决定对它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提醒其引以为戒,恪守勤勉尽责义务,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加强业务质量控制,提升合规水平。

同日,证监会官网发布的信息显示,经查,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及相关诉讼事项。截至2023年9月,泰禾集团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有73笔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合计388亿元)的债务逾期及相关诉讼事项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是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情况。截至2023年9月,泰禾集团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存在4笔(合计60亿元)债务逾期事项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资产被查封未履行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披露义务。泰禾集团价值56.07亿元房地产资产自2020年5月19日起陆续被法院查封及轮候查封,占该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6.61%。泰禾集团未就该情况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此后的定期报告中披露。

证监会决定对泰禾集团泰禾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其森采取出具警示函与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编辑:胡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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