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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今日发布 五方面规范证券类私募发展

新华财经|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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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指引》明确要求私募证券基金参与DMA业务不得超过2倍杠杆;还要求私募证券基金参与雪球结构衍生品的合约名义本金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5%等。

新华财经北京4月30日电 据中基协网站消息,中基协会30日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以下简称《全部指引》)。全部42条规定中,主要包含五大方面内容:

一是强化资金募集要求,明确私募基金初始募集及存续规模,强化投资者适当性要求,明确预警止损线安排等;

二是规范投资运作行为,明确投资策略一致性要求,强调组合投资,禁止多层嵌套,规范债券投资、场外衍生品交易和程序化交易,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流动性管理,明确信披要求;

三是强调受托管理职责,禁止变相保本保收益,明确不得开展通道业务,不得通过场外衍生品、资管产品等规避监管要求,规范业绩报酬计提,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

四是树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规范基金过往业绩展示,引导投资者关注长期业绩,加强对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

五是合理设置过渡期。针对存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设置差异化整改要求,部分整改要求给予一定过渡期安排,避免对基金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新规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全部指引》明确要求私募证券基金参与DMA业务不得超过2倍杠杆。《运作指引》还要求私募证券基金参与雪球结构衍生品的合约名义本金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5%,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雪球结构衍生品的执行口径拉齐,减少监管套利空间。《运作指引》正式实施后,要求不符合场外衍生品交易条款的私募证券基金不得新增募集、不得展期,但存续已开仓的场外衍生品合约可以继续运作至到期,不受影响。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

 

编辑:胡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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