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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光股份: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新华财经|2025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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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陈国华、陈静波、吴超群、罗宗举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新华财经北京2月6日电 亚光股份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亚光科技(300123)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年4月至9月,公司使用募投资金支付与募投项目无关的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工资共549.36万元,存在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作其他用途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已将549.36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董事长陈国华、总经理陈静波、董事会秘书吴超群、时任财务总监罗宗举违反相关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陈国华、陈静波、吴超群、罗宗举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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